近日,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房产过户及赡养义务的特殊案件,当事人陈某某将其名下房产过户给继子张某某,双方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为这场家庭关系的协调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2009年陈某某与林某某再婚,与继子张某某共同生活在一起。继子一直以来与陈某某相处融洽,表现出孝心和责任感。陈某某考虑到自身未来养老问题以及希望给予继子一定的支持,决定将名下房产过户给继子,但前提是继子能够切实履行照顾自己生活的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对于一些细节问题产生分歧,引发矛盾。陈某某向镇、村调委会申请调解。
得知这一情况后,镇调委会及时介入。专职调解员许素英秉持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分别与陈某某和张某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一方面,认真倾听陈某某的诉求和担忧,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也耐心地做继子的思想工作,强调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应尽的法律义务,鼓励他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责任。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某顺利将房子过户给继子张某某,继子也郑重承诺会全心全意照顾好陈某某的生活起居,包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关注老人的身体健康、陪伴老人就医等各个方面。为了确保承诺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双方还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了书面协议。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妥善解决了房产过户与赡养之间的矛盾纠纷,使老人得以安心度过晚年生活,也修复了家庭关系,让亲情得以回归。通过签订赡养承诺书的方式,为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同时,这一案例也为类似家庭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和美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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