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不枉做了位居十二钗又副册之首,原是有真本事的。

第一,人长得漂亮,且不是一般的漂亮,而是艳压群芳。

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言,说她“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人标致些, 又生了一张巧嘴”,凤姐儿也说,“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而王夫人最厌恶她的一点,也就是她的美,说她“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

而那时,正是晴雯在病中,不饰铅华,甚至有点儿憔悴,就这还让王夫人看了冒火,说是“妖精似的东西”。真无法想象,倘若她十分妆饰,那又该美成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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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心灵手巧。

“病补雀金裘”之举,显示了她无可替代的技艺与地位。麝月说她: “这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晴雯道:“说不得,我挣命罢了。”而她的病情,也就是打那时加重的。

这又看出她的又一大美德:忠心。连袭人也说她:“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

答案自然是因为她忠于宝玉,爱宝玉

贾母说过:“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是早已内定了将来要将她许配给宝玉的。这一层意思,晴雯也知道,所以也就铁了心要跟宝玉一辈子。同宝玉吵嘴时,宝玉发脾气要撵她,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同麝月开玩笑时, 则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开怡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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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也是忠的,书里说她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一个贾母;伏侍宝玉时,心里又只有一个宝玉;然而她太顾全大局,太争强好胜,面面俱到,而且醋性比谁都重。不但吃别的丫餐的醋,连黛玉、湘云的醋都吃。宝玉一早到黛玉房里洗脸,她气得发了一天脾气,甚至说:“从今以后别再进这屋子了。横竖有人伏侍你,再别来支使我。我仍旧还伏侍老太太去。”动不动就拿走吓唬人。

晴雯却不然。宝玉给黛玉送帕子,要想个借口特意先把袭人支使出去,才把晴雯叫来,可见视她为心腹。而晴雯百般拆解不来送帕的深意, 不是因为她不聪明,而是生性娇憨,一派天真,心中全无私情。

这是她的第四件好处:纯粹。

因为这份纯粹,她体会不来黛玉和宝玉之间那种幽微曲折的情感,也从来没对宝玉使过一分心机。同样是老太太给了宝玉的,袭人便有胆翻云覆雨,并且“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 晴雯却洁身自好,看不上袭人和宝玉“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更没有想过借由自己的聪明漂亮抢占地盘,私心勾引。即使在她做“跑解马似的” 伶俐打扮在外面着了凉回来,宝玉唤她进自己的被窝里暖一暖,她也并没有借机缠绵,相拥一会儿仍回自己被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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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她临死之前,才会含血带泪地说自己“担了虚名”,“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涂瀛在《晴雯赞》中说:“有过人之节,而不能自藏,此自祸之媒也。 晴雯人品心术,都无可议,惟性情卞急,语言犀利,为稍薄耳。使善自藏, 当不致逐死。”

这是说中了晴雯的致命之病,在于灵秀过人而不善自藏。判词里说 她“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很明显用的是“彩云易散玻璃脆”的典故。她以自己的美丽、聪明、纯真、忠勇,高居于十二钗又副册第一位,却最终逃不脱“红颜薄命"的悲剧。

她聪明了一辈子,临死才知道自己是“痴心傻意”。而袭人却恰恰相反, 一直以“笨人”自居,其实心机比谁都深,并且很擅于总结“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恨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

古人说:“大智若愚,大勇若拙。”晴雯勇则勇矣,却太形之于外,不会扮拙。而袭人却无疑将这两句明言运用自如,所以该她比晴雯棋高一着, 占了上风。

如果将袭人比做“扮猪吃老虎”的话,那么晴雯,就无疑是“枪打出头鸟”了。所以,她补的衫子,才叫做“孔雀裘”吧。

本文节选自西岭雪老师的《西岭雪探秘红楼梦》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