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化解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伊宁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伊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曝光行动,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共同抵制交通陋习,弘扬文明出行新风。
案例一:
2025年8月30日2时29分许,依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L8V6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和平路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57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9月1日9时45分许,霍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X200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X704县4公里800米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53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5年9月2日20时10分许,哈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34L6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资源路7公里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43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2025年9月2日2时18分许,高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7679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叶坎买里路第二小学门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91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5年9月3日11时24分许,达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7DB7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X704线0公里200米处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168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2025年9月5日22时5分许,拜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FV440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伊宁县阿吾利亚乡上库鲁斯台二小队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使用酒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21mg/100ml,随后带至伊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伊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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