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罚款,谁罚我的?夏建华,2023年南通港法庭的时任法官。
这事是他和他的分管领导,崇川区法院分管家事庭的专委钱徐宁合计着来的。崇川区法院院长陆燕红签发的罚单。
为什么牵扯到南通中院女法官卢丽?我申请复议,维持罚款决定,是卢丽作出的。
2023年,我在南通港法庭打官司,代理我父亲和姑姑,起诉严有华,是个法定继承纠纷案。从传统宗法角度说,也是代表列祖列宗,清理门户,清算严有华这个老渣滓。
8月,第二次听证,夏建华一上来就胡话——“你不要清理门户”“你赶紧出去上班,别窝里斗,争遗产”——跑风漏气了!
这不明显的,抚恤金他不敢不分,遗产款他必定设法不分嘛!
那会我就按剑在手,只等三个月后拿判决书,就要清算夏建华,替崇川法院清理门户了。
11月,判决书一到手,立刻发函“宣战”,函件快递出去,跟着凌晨就涂鸦一篇,直奔十万加。
让大家看看崇川法官夏建华的裁判笑话。
隔日,号称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崇川法院专委钱徐宁就约谈我了,要求删文。
她的指摘计两点,一是认为,我说夏建华颟顸愚蠢不识数,是在侮辱他。
可夏建华,究竟识数不识数嘛!
一审判决书,事实认定部分有一段:“严汉书临终卧床期间将现金63000元和其名下的三张存单(注:合计50005元)交给严淑华保管……后严淑华将该资金和存单全部交给严有华保管。其中,严有华于2016年1月15日、1月23日、2月1日分别支取上述存单……在严汉书死后,王连珍生前,严金华、严有华……从前述资金中各分得24000元。2016年1月15日、23日,王连珍合计存入银行60000元。”
这里需说明一下:“并交待给王连珍今后的使用”、“在严汉书死后、王连珍生前”这两句,均是夏建华这老“刀笔吏”在玩花样。严汉书无交待,话都说不出来;严有华《答辩状》的自认,都是“严汉书去世前”。
那么,108000元减掉48000元,所剩60000元,截至1月23日已存邮储银行;注意,严汉书三存单中,有张可是2月1日支取的;——2月1日的农行取款,怎么可能在1月15日或23日,存进邮储银行呢?
明明不识数,我怎么好说他识数呢?夏建华不识数,还不能说他了呢!如果钱徐宁一定认为我侮辱他,那也只能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跟我玩花样,把并列关系的两笔钱,整成包含关系,缩水遗产款,那必然会被洞若观火的我揭穿。
钱徐宁指摘的另一点,是认为我说夏建华黑箱操作,放着裁判不做,丢掉哨子亲自下场踢足球,还替渣滓无赖严有华一脚射门,是在诬陷他。
关于这点,就没啥好说的了。二审判决书里的一段话——严有华提交的“相关证据均非新证据,真实性无法确认……”,都司法确认了夏建华的暗箱操作。我之所以一直不碰二审承办法官钱泊霖,就是因为,他不肯替夏建华背黑锅的这一态度还不错。
二审才质证,又认为均非新证据,不就是说明:严有华一审期间即已提交,但夏建华藏起来没组织质证,就据以判案了嘛。
钱徐宁的两点指摘,均不成立。
我说夏建华不识数和暗箱操作,都是实事求是的。
公开举报夏建华暗箱操作判案子,及向他的分管领导反映,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夏建华、钱徐宁、陆燕红,联合起来对我开罚单,就是打击报复举报人。
我是就这一罚单,按程序在期限内申请复议的。维持处罚决定的南通中院法官,是卢丽。
之所以今天扯到她,是因为,看到南通中院的里,她还自诩办理家事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沾身不沾身,不是你卢丽说了算。
我想沾你就沾你,不想沾你就不沾。帮着夏建华、钱徐宁、陆燕红,打击举报人;我今天就沾了你了,你又能怎么样?
总是沾在夏建华、钱徐宁身上,不换换人,也着实没意思呢!
卢丽还自吹自擂“多年来我一直保持”“要求证人出庭时作证人宣誓”的工作习惯;那么,夏建华隐匿虚假证人证言,根本不组织质证和证人出庭接受调查询问,就直接采信;卢法官怎么不去纠正,相反还一意维护的呢?
为什么说是虚假证言?
往前比,和夏建华隐匿没送达的,严有华首份《答辩状》内容有冲突——在该状里,严有华先已自认我姑姑扶养老人。
往后比,后来我调取严有华这老渣滓讹诈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近59万元的历史卷宗,提取到字迹样本,进行了比对。
肉眼即可识别,9人证言,都这老渣滓自写自画自签的。
卢丽,还是少吹牛皮,多做实事,尤其不要做自己对自己打脸的事。
不要跟钱徐宁学,办个网约车小破案,从2023年吹到2025年还在吹,有什么稀罕的?
我敲碎“漂流瓶”,事了拂衣去。此类小事提都不想提。钱徐宁在我跟前,等于是小学生。
做法官,判案子,又不是贴烧饼——翻过来覆过去,翻过来覆过去的宣传,有劲儿吗?真不怕人笑话!
帮着夏建华,打击公开举报的举报人,我看你卢丽真是没得魂!
当年“小马哥”跟我索赔100万,都拿不到半文;罚款2万元,还不等于没罚?
对阵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我都不怯;是你区区两级法院,压得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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