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月27日,TOP小编查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官网发现,李海平已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此前,李海平任吉林大学教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个人简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海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当代法学》杂志副主编。
历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吉林大学教授、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
主要从事宪法学、公法方法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专著《后现代背景下行政法的范式转型--迈向反思型行政法》,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包括《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保障义务》《个人信息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的反思与重塑》《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从客观价值到主观权利》等。
编辑、审核:大可
版权声明:本文由“TOP大学来了”综合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文章转摘只为学术传播,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