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喜欢的是服从性高的人,不喜欢服从性不高的人。
服从,是“个体在特定社会情境中,为寻求奖赏或免受惩罚而被迫产生的符合特定要求的行为或态度”。
严格来说,遵守法律、信守契约,不能简单地认为具有服从性,而是对公共规则的理解、尊重和自觉遵守。
从社会意识形态角度,“服从性不高的人”,指的是那些“意识形态驯化失败的人”,他们是那种“富有主体意识的个体”。
社会不欢迎这种人,因为他们的存在,必然会对集体幻象构成威胁——富有主体意识的自由意志,结果必然是不会盲目服从。
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一种“应然幻想”,而这种“应然幻想”是不容质疑的“传统文化”与“道德风尚”等相结合的产物——意识形态,那么,个体的主体性就很难有存在的空间。
这种状况的核心机制——通过意识形态(“应然幻想”)的灌输,将主体性个体定义为“有毛病”、“不合时宜”,从而把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抹杀在社会的“意识形态”审查机制之下。
最终结果,一个人服从程度的高低就会成为评判其个人价值的核心标准。从而,“好学生”、“好员工”、“好市民”就应运而生,他们实质上是“高度顺从者”的代名词。
他们被奖励的原因,不是丰富的创造力,而是言行的可预测性;更不是自主的思考能力,而是服从指令的执行力。
这种社会体制对于个人的要求,首选就是“稳定”,而不是“觉醒”。“稳定”的前提,是要求个体放弃对自身命运的掌控,把个人生活交给社会或集体,把个人判断交给权威指示,把自身的存在交给社会或集体定义的“社会角色”。
这种服从机制的形成,并非完全通过简单粗暴的压迫,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温和而全面的内化。它让你以为是“你自己”想要听话,是“你自己”选择了那条驯服之路。
一个扎心的事实是,你从未真正被允许做出自己的选择。
你的出生、教育、价值评价体系、情感模式、甚至你的语言结构、思维方式,在尚未真正形成自我意识之前,就已经被灌输并成型。
接受了这种灌输之后,你以为的自己的“自由意志”,只不过是整个社会系统在你身上留下的“行为脚本”,你人生中的一切,都是在按照这种脚本自动运行。
没错!很多人以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其实它并不存在,而是一种幻觉,不过是经过意识形态、社会文化塑造出来的虚假的自我认同。
当你身处黑暗,对周围世界和他人缺乏感知时,是一种接近于“零认知”的状态——佛教称这种状态为“无明”——没有光明,完全黑暗。你接受的所有信息,都是你被允许接受的,与黑暗无异。
今天的社会,通过信息过滤、算法、KPI、等级、奖惩制度等等,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每一个人都训练成自我驯化的服从者。
服从,不再需要鞭子,只需要“评价”和“允许”。
那些服从性不高的人,之所以“不高”,不是因为他们想要反叛,而是他们自己的主体意识尚未完全泯灭。
他们还能感知到痛苦、觉察到荒谬,能在服从之前发出微弱的一声“为什么?”
而这种“为什么”,才是拥有主体意识的个体真正拥有自由意志的起点,是主体意识残存的一点火星,是文明真正开始“更新”的可能性。
在一个被驯化成为常态的时代,服从只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不服从,或许不失为一种保持个体意识不被泯灭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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