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镁矿石在自然界中享有“含镁量之王”的美誉,是众多矿物中镁含量最高的一种。近十年来,镁合金因质量较轻、耐火阻燃,在汽车等工业中逐渐开始取代铝合金,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辽宁丹东凤城市是全国水镁矿最重要的产地,位于鸡冠山镇的大阳沟村则是凤城水镁矿最耀眼的明珠。但二十年来,丰富的矿产并未给村民带来财富和希望,反而成为撕裂村庄的利刃,它使全村人际关系剑拔弩张,温暖和睦的乡村氛围荡然无存,剩下满目的隔阂与深重的矛盾。

百万矿脉探出次年,矿企停产大阳沟村大山环抱,山清水秀,矿产资源丰富。

2015年,大阳沟村探出水镁矿远景储量高达200万吨,占整个凤城探明储量一半。而一年后的2016年,开采矿山的企业凤城市璞澳水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璞澳公司”)就被迫停产至今。璞澳公司实控人是丹东商人孙忠信。2006年12月,孙忠信与大阳沟村民李玉刚签订“转让协议”,以2000万元价格,受让“凤城市鸡冠山镇大阳沟水镁石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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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李玉刚从村中获得矿山经营权时,价格仅为50万元,短短两年多,转让价格翻了200倍。随后,转让协议在村里经过了民主议定程序,合同进行公证,孙忠信设立公司(即璞澳公司),采矿业务走上规范化和专业化。2008年,丹东市国土资源局为璞澳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2014年,采矿证到期后,国土局续期至2018年。2015年,这座矿山经再次勘察,探明储量30万吨,远景储量则高达200万吨(当时水镁矿石价格1-2千元每吨),一跃成为价值过十亿的“香饽饽”。为了下一步开采,璞澳公司前后投入近2亿元资金,包括技术引进和基础设施投入,向政府部门缴纳相关费用,以及安全和环保工程投入等。同时,璞澳公司还计划通过吸纳村民就业,延伸产业链等方式,带动大阳沟村民共同参与分配这个“大蛋糕”。据璞澳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探出百万吨矿脉的消息在社会上传播后,引起了时任凤城市市委书记高峻等人的关注。2016年7月份一天,高某给孙忠信打电话(两人此前认识)称:“给你2个亿,你下山退出经营,让宋老六(宋琦)干,这个矿你干不了!”高某在2019年因违法违纪被双开。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称,凤城市委原书记高某为宋琦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被双开。有关知情人认为,从高某的角度来说,孙忠信“红黑”两道都没背景,拥有如此巨矿无异于小儿闹市持金。但对于孙忠信来说,前期投入已经高达2亿元,远景价值又极高,2亿代价属于贱卖,于是婉拒了高某的要求。孙忠信的态度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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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联合调查组查处的结果是:2013年至今,被告人李文相作为凤城市鸡冠山璞澳水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凤城市鸡冠山镇大阳沟村三组北沟建设厂房、堆放水镁矿粉占用林地,致使原有植被被严重破坏。2017年12月4日凤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682刑初240号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李文相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最初售卖采矿权的李玉刚浮出水面,此时,他的身份变成了太阳沟村支书。2016年6月,李玉刚代表村委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孙忠信在十年前获得的矿山经营权无效,随后在法院获得胜诉。2016年10月,原本欣欣向荣、未来可期的璞澳公司,被迫停产。

矿山廉价转卖,村民负2000万巨债大阳沟村集体重新取回采矿权后,村民们期望中的财富盛宴并未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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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村支书李玉刚代表大阳沟村委会与司广栋签订《水镁矿承包经营合同》,将矿山以每年50万元承包费的价格承包出去,承包期限长达30年。按照合同约定,司广栋可以转包、转租,而村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经营活动。2020年11月,李玉刚操作村委会与司广栋又签订了一份更加赤裸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明确载明:“(村委会)对矿山没有任何投入、目前矿山除矿业权外无任何资产,放弃对矿山的管理,整个矿山的开采经营、管理等全部交由司广栋个人,村委会和大阳沟水镁矿业有限公司不再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恢复义务,不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村民们说,这两份合同没有经过公开招标,未经村委会审议,是李玉刚私下找人签订并参与利益分配,并且名为承包,实为超廉价转让采矿权。而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个人不能成为规模性采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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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村民们的投诉后,2018年5月21日,鸡冠山镇党委 、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暂停大阳沟村水镁矿承包。但镇政府文件未能阻止李玉刚、司广栋等人强行开工。据村民讲,2020年7月,李玉刚幕后操纵他人强行进入矿山。2021年4月,这伙人强行进入矿山挖坑架设电路,遭到村民阻止后,他们以每人每天150元价格雇佣1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殴打村民,造成现场数十人流血受伤,当场7人住院。对此,当地公安机关还曾公开发出“警情通报”。据村民反映,矿山的承包权转让后,大阳沟村民每年只能收到几千元的“补助”费用,而李玉刚、司广栋等一伙人则赚的盆满钵满。大阳沟村除了矿山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产业,村民普遍处于温饱线上。雪上加霜的是,村支书李玉刚又一手操作了村集体负债的“戏码”。

早在1997年,邻市商人赵某与大阳沟村委会签订承包山林合同,约定承包该村采伐指标50年,承包费每年3万元,但实际上仅交付一台二手车抵顶承包款,后因车辆被交警扣留、债权人抵债,等于未支付任何费用。1998年,赵某就未再跟村里联系,也没实际从事承包。

2014年,李玉刚任村支书时,赵某又拿出一份村委会从未见过的新合同,称 “购买大阳沟村 16000 亩林地”,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 450 万元。原任村干部称,这份“新合同”纯属伪造,而且是跟新任村支书李玉刚共同伪造。诉讼期间,赵某又将赔偿额度提高到2035万元。丹东中级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赵某诉讼请求,判决大阳沟村应当赔偿赵某2035万元。判后,村委会未上诉。村民认为,这是李玉刚跟赵某合谋,有意让全村人背上巨额债务,案件疑点重重。李玉刚不聘请律师、不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对策、不上诉,明知协议系伪造,却拒绝申请笔迹、公章鉴定,全盘接受赵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