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河立交桥路段

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效保护桥梁设施,避免超限、超重车辆对桥梁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交通管理支队和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菏泽市双河立交桥路段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候;

二、限行路段:双河立交桥(黄河路与天香路交叉口至黄河路与桂陵路交叉口)路段及人民路上下匝道口;

三、限行车辆:高度3.5米及以上、载重20吨及以上超限超重车辆;

四、管理措施:黄河路与天香路交叉口和黄河路至桂陵路交叉口等双河立交桥上下游路口增设相应交通标志,严禁超限超重车辆通行。

2025年12月1日起,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凡造成桥梁损坏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敬请驾驶员朋友注意。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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