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洪 樊莹
近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辖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就一起涉企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作出案款扣划裁定,首次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立案执行前以直接扣划保全账户资金的方式促进生效法律文书得到部分履行,及时兑现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债务企业避免因账户被冻结陷入困境而影响生产经营。原、被告双双向法院送来锦旗,均为法院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点赞。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等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诉至襄铁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乙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等财产。乙公司反映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影响税款缴纳、员工工资款发放和应收账款处理,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就应付运费数额、分期付款达成一致意见,但就首期付款资金32万元如何即时履行这一环节,双方陷入信任僵局:乙公司因财产被保全导致资金周转困难,除被冻结账户外暂无其他可用资金支付,提出“先解除账户冻结再付款”;甲公司则担心账户解冻后资金被转移,要求付款后再解冻。双方僵持不下,调解成果面临“空转”风险。
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对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和254号指导性案例,发现可以通过“执前扣划”机制化解本案的协议履行困局,并与执行法官、存款银行沟通细化了案款扣划流程。打通程序堵点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各方当事人阐明保全财产扣划程序的有关规定,消除了各方当事人的顾虑,该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扣划案款作为首期付款资金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扣划裁定。执行局在作出扣划裁定当日即向存款银行送达《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32万元案款成功扣划到位并及时安排发放,乙公司账户同步解冻。
该案通过适用“执前扣划”机制,有效破解信任僵局,为执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新路径,既让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及时兑现,又让债务人避免因被执行而导致信用受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两家企业又能安心投入生产经营之中,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与共赢。
(来源:极目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