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对:臣闻制器尚象,圣王所以通神明之德;近取诸身,哲匠所以立度量之基。盖自结绳政弛,书契代兴,必资准绳以正方圆,假权衡以平轻重。然尺短寸长,非天降地出,实人体自然之度;咫近丈远,非鬼设神施,乃臂指当然之程。谨按《易》称“观乎人文”,《书》云“同律度量”,臣请溯体度之源流,阐分寸之精义,以明先王立制之深心,而验大道寓器之妙用。
破题
夫度量之设,本于人身为体;名义之立,通乎天道为用。
承题
盖尝考诸古籍,验之常行,知分寸尺丈非徒器数之末,实性命伦常所系。
起讲
且夫天地生物,各赋其形,圣人则之,以成其制。观指节之短长,而寸法定焉;察臂肘之屈伸,而尺度生焉。此非智创,亦非力征,自然而然,若符节之合。
起股
尝考《考工》之记,匠人建国,必用水地以悬,而规榘之施,实始于腕下;
复观《王制》所书,司空度地,必依圭表以测,而丈寻之数,乃本乎身中。
中股
是以食指一节,三寸乃成舌本,而苏张之辩由是兴焉;
腕肘相去,咫尺遂判天涯,而牛女之悲因之起矣。
当其量物,不过肌肤之近;
及其喻道,乃通宇宙之遥。
此体用之相资,亦显微之无间。
后股
若乃丈夫之称,肇自身长,而巍然七尺,遂为纲常所系;
丈人之谓,起于敬老,而皎然双鬓,乃成姻娅所尊。
由骨肉之躯,发为伦理;
自血气之度,化入典章。
岂非形器既具,而神明自生者乎?
束股
至若梵宫设像,必取丈二之规,使瞻礼者仰弥高,而敬畏之心油然生;
兰若安禅,常依寻丈之制,令膜拜者俯益虔,而皈依之志沛然作。
此又因人体之度,成教化之功,其转移风俗,有如是者。
大结
呜呼!自羲和失其历,隶首丧其数,而分寸之制,终古常新。岂非以人身同此结构,古今共此肢骸?方今泰西米制,寰宇通行,然追维先民体度,犹见大道之公。何则?彼依原器,终属外求;此本人身,自存内证。昔者周公制礼,必本性情;孔子作《春秋》,先正名分。今之论度量者,倘能由器观道,自末求本,则知指掌之间,已具经纶之妙;臂躯所及,莫非天地之文。此体度之制,所以历百王而不易,虽万代而常新者也。
臣草茅微贱,不识忌讳,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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