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鲍娜军 刘志
“拿到地下室钥匙的那一刻,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日前,石家庄市鹿泉区居民邢某某站在失而复得的地下室前,对所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连连道谢。至此,一场牵扯业主刑满归乡、开发商“一房二卖”、物业责任缺位的复合型纠纷,在调解员的“破局智慧”下圆满化解,让久违的邻里温情重回社区。
归乡惊变: 地下室易主财物受损
2017年,邢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入狱服刑八年。2025年刑满释放归家,他却惊讶发现——自己名下的地下室被邻居王某换了锁,室内原来存放的山地车丢失,音响设备等物品被随意堆在走廊内损坏。更让他纳闷的是,王某手中竟也持有该地下室的购房合同,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多次协商无果后,心力交瘁的邢某某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巧辟蹊径:物业补位破僵局
调解员史献章、张慧敏接案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确认地下室“一房二卖”的核心事实后,他们却发现开发商早已因违法犯罪入狱,公司也已注销,责任主体彻底缺位,调解陷入僵局。“不能让业主为开发商的过错买单!”调解员迅速转变思路,将焦点对准小区物业公司。通过反复约谈并释法明理,明确物业公司未履行好财产安全管理职责,对擅自换锁、转移物品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物业公司放下“历史遗留问题”的推诿,同意配合化解纠纷。
情理兼顾:分层化解终圆满
首轮调解中,邢某某对原地下室的情感寄托、王某对实际占用空间的不舍,让权属调换方案陷入停滞。调解员转而从王某经营小吃摊、急需存储空间的实际需求切入,争取到物业公司“减免50%面积差价”的优惠,成功说服王某调换至面积更大的地下室。随后,针对物业公司提出的八年物业费诉求,调解员依据民法典明确邢某某的缴费义务,同时劝说物业公司减免30%费用,兼顾法理与情理。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王某道歉搬离、邢某某重获地下室、物业费争议妥善解决,一场连环纠纷终得“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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