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安法院综合庭审理了一批逾期交房系列案件。针对27户业主的诉求,法院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多维措施,精准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在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为房企纾困,取得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庭前调解启对话
华安县某小区27户业主分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因该公司逾期交房,经业主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该系列案件关乎众多群众切身利益,若处理不慎,易引发群体性矛盾。
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主动联系开发商了解逾期交房原因,并到开发商公司及县住建局实地调查。经查,逾期交房系受资金周转、施工进度及不可抗力等多重因素影响。鉴于该批案件被告相同、违约事实一致、业主诉求高度相似,法官决定采取集中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庭前沟通。调解中,法官向开发商释明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督促其积极履约;同时耐心倾听业主意见,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尽管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因违约金具体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庭中调解破僵局
开发商主张的所谓“不可抗力”事由与事实不符,依法不足以构成法定免责事由。我方坚持认为,违约金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实际逾期交房的天数为准进行计算。
我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约定暴雨、高温、台风等不可抗力可顺延工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庭审中,双方一度剑拔弩张,矛盾难以调和。经办法官锁定争议焦点“逾期交房的天数以及违约金的计算”,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庭核对逾期天数。经过一番努力,双方始终未能就违约金数额形成统一意见,但差距已逐渐缩小。经办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当事人经庭审释法析理后态度趋于缓和,存在调解契机。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当即宣布休庭,随即开启庭后调解工作。
庭后调解止纷争
庭后调解阶段,经办法官主动搭建沟通平台,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持续开展线上协调。在明确案件核心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聚焦于无争议的逾期天数及相应违约金计算,反复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一遍遍法理与情理的交融,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开发商承诺支付违约金,业主方也体谅企业实际困难,自愿让步部分诉求。至此,该系列27起案件顺利调解,开发商当场履行付款义务,27户业主共同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该系列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华安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为同类涉众型纠纷的实质化解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华安法院将继续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更加贴心、高效的司法服务有效定分止争,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华安县人民法院、海峡导报大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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