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春后,办公室窗外的梧桐树刚冒出嫩芽,我办完了所有手续,从工作了三十多年的领导岗位上正式退了下来。单位里相熟的同事张罗着要办欢送宴,我笑着婉拒了,说家里有事。其实,我心里并没有太多失落或空荡,反而像是卸下了一副沉重的担子,整个人都轻快了。因为有一个温暖的归处,一直在心底深处召唤着我——那就是故乡,是那个养育我长大、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
我叫胡勇,是从陕南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在城市里拼搏、安家、扎根,一晃就是半辈子。去年三月,我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回去了。
办完手续的第三天,我把想法告诉了老伴。她正在阳台侍弄她的几盆花草,听了我的话,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给一株君子兰松土,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想回就回吧。小叔年纪大了,是该多陪陪。”
她没有一句多余的询问,也没有一丝不悦。第二天一早,就默默地帮我收拾好了行李。几件舒适的旧衣服,我常吃的降压药、护膝,还有我惯用的保温杯。她仔细检查了一遍,又把几盒我喜欢的点心塞进去,临出门前,把行李箱的拉杆递到我手里,像往常我出差一样叮嘱:“路上慢点,到了给个电话。山里湿气重,护膝记得戴。药按时吃,别让小叔反过来操心你。”
我看着她鬓角的几缕白发,心里满是感激与歉疚。她知道,我走得这么急,这么坚决,是因为老家有我一生的牵挂——我的小叔。
我的身世,像许多山里孩子一样,带着苦味。出生没多久,娘就因为产后急病走了。我是被我爹和我小叔,轮流背在背上,在山间地头、在药香弥漫的家里长大的。
我爹兄弟姐妹三个,上头有个大姑,是前奶奶生的,从小和我们不算太亲,出嫁后就更少来往了。下面就是我最亲的小叔。我爷爷是村里少有的赤脚大夫,识些草药,懂得推拿针灸。我爹和小叔从小跟在爷爷身边,耳濡目染,也学了不少本事。靠着上山采药,给乡亲们看看头疼脑热、跌打损伤,换些粮食和微薄的诊金,日子虽然清贫,倒也勉强能过。
可命运的暴风雪,在我六岁那年毫无征兆地降临了。爹为了采一株长在峭壁上的药材,失足摔下了山崖。等人找到时,早已没了气息。那座沉默的大山,夺走了我得父亲。
从此,我的世界里,就只剩下小叔了。小叔那年也才刚二十出头,他本来话就少,爹走后,他的话更少了,只是用一双温暖的手,撑起了我们那个摇摇欲坠的家。
村里人都说,小叔人太老实,又带着我这么个“拖油瓶”,怕是难娶媳妇了。也有人好心给他介绍过,对方一听这情况,大多没了下文。小叔自己却好像一点也不急,有一次我听到他跟邻村的说:“娶啥媳妇,能把小勇拉扯大,对得起我哥,对得起我们胡家,就行了。”
日子过得紧巴,但无论多难,小叔在我读书这件事上,从来没有含糊过。他自己和我爹,当年就是因为家里穷,只断断续续念了几年书,认得些字,医术的底子也是爷爷口传心授的。他常摸着我的头说:“小勇,你得好好读书。叔和你爹没念成多少书,是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你脑子灵光,多学文化,以后要是能学医,更好。走出这大山,去大地方,学真本事,将来能救治更多的人,比窝在这山沟里有出息。”
昏暗的灯下,他一边切草药,一边看着我写作业,那专注而期盼的眼神,是我童年最明亮的记忆。
我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后来考上了省城的医学院。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小叔拿着那张纸,翻来覆去看了很久,手指微微颤抖,眼眶红红的,却咧开嘴笑了,那是我见过他最高兴的一次。他说:“好,好,我胡家,也算出了个大学生了。你爹……也能闭眼了。”
大学几年,是小叔最苦的时候。他拼了命地上山采药,炮制药材,给人看病,一分一厘地攒钱给我寄生活费。信里总是那几句话:“钱够不?别省着,多吃点。专心念书,家里都好。”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西安的一家医院。工作稳定后,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小叔接来城里享福。可电话里,小叔却拒绝了,他的理由朴素而固执:“我在村里住惯了,闲不住。去了城里,我干啥?天天坐着等吃等喝?闷也闷出病来。我在这儿,左邻右舍有个头疼脑热的,还能给瞧瞧,抓把草药,扎两针,也算有点用处。你安心工作,有空了,回来看看我就行。”
我知道他的脾气,也懂他那份扎根于土地、离不开乡邻的情感,只能依他。
后来,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伴。她是地道的城里姑娘,温柔善良。谈恋爱时,我就如实告诉了她我家里的情况。她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心疼小叔的不易。结婚时,岳父母都是明理的人,知道我刚工作没什么积蓄,家里又远,没提任何为难的要求,只说:“只要你对小敏好,两个人把日子过好就行。”那时老伴的大哥已经成家搬出去住了,岳父母便让我们搬过去同住,说能省下房租,也好有个照应。刚结婚那几年,我们吃住都在岳父母家,孩子出生后,更是岳母一手带大的。这份情,我和老伴一直铭记在心。
后来,我们单位分了房,有了自己的小家。我再次提出接小叔来同住,他还是那句话,拒绝了。他说:“我一个人自在惯了,你们一家和和睦睦的就好。我身体硬朗,不用你们操心。你有空,多带着孩子回来看看,比啥都强。”
就这样,小叔一个人守着老家那几间老屋,守着爷爷留下的药柜和满山的草药,一年又一年。老伴前几年退休后,就一直留在城里,陪伴着年事渐高的岳父母,照顾着孙辈。而我,终于也在去年春天,等来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回到村里时,已是傍晚。夕阳给小小的村落镀上一层暖金色。我提着行李,推开那扇熟悉的木门。小叔正坐在院子里的小凳上,就着天光,慢悠悠地分拣着刚收回来的草药。听到动静,他抬起头,眯着眼看了好一会儿,浑浊的眼睛里渐渐聚起光来,脸上绽开一个我无比熟悉的、带着点孩童般惊喜的笑容。
“小勇?你咋回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他忙不迭地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叔,我退休了。”我放下行李,走过去扶住他,“以后啊,我就住家里,不走了。”
小叔愣了一下,随即,双手紧紧抓住了我的胳膊,用力点了点头,连声说:“好,好,回来好,回来好……”
小叔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背也有些佝偻,但精神头很好,眼睛依然清亮。他不缺钱,我每月都给他寄,村里也有养老金。可他闲不住,房前屋后开垦了几块地,种着应季的蔬菜,还在坡上有几分薄田,种点玉米和红薯。他说:“自己种的,吃着踏实,有味道。”
如今,我每天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清晨,跟着小叔一起起床,他侍弄他的菜地,我就在旁边打下手,浇浇水,拔拔草。阳光好的午后,我陪着他去山坡上的田里转转,看他用那双依然稳健的手侍弄庄稼。傍晚,我们坐在院子里,喝着我带回来的新茶,听他讲讲村里这些年的人事变迁,或者,就只是安静地坐着,看远山如黛,炊烟袅袅。
吃着自家地里摘下的新鲜蔬菜,啃着自家种出的、甜糯的玉米和红薯,每一口,都是久违的、踏实安稳的味道。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叔当年执意不肯离开这里。这里不只是几间老屋、几亩薄田,更是他的根,是他的价值所在,是他用一生守护的、与我爹共同的记忆。
城市里的半生拼搏,给了我体面的生活和社会地位,但心底深处,那个被小叔用脊背和双手托举起来的少年,从未真正离开过这片土地。如今,我用退休后的全部时光,回来陪伴这位用一生践行承诺的老人。
他陪我长大,将我从一个孤苦无依的孩童,养育成走出大山、自立于社会的人;现在,轮到我陪他变老,在这片养育了我们胡家几代人的土地上,给予他最需要的、无声的陪伴。
这或许就是生命最朴素的轮回与报答。故乡的山水依旧,牵挂的人就在身边,这便是我奔波半生后,所能想象到的,最圆满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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