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阳城县人民法院
(2025年第1期)
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8日),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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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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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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