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元旦期间城区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元旦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元旦期间禁燃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段

2025年12月31日0时至2026年1月3日24时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袁河以北、东兴路至浙赣铁路以西、沪昆高速—仰天岗山脉以南、环城西路以东、仙来办和《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所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高新区城东办矮岭村(钟灵大道以东,阳光大道以北,下村河—星河湾以西,沪昆高速以南区域)。

(三)高新区东兴路以东片区(东兴路以东,浙赣铁路线以北,西城大道—中关村路—292县道—纵十五路—纵十四路以西,狮子口路—横三路以南)。

(四)仙女湖区万商红产业新城(白竹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洋坊路以北、金凤路以东)和仙女湖区凯光区域(环城路—仰天岗隧道以东、178乡道以南、仰天岗山脉—毓秀大道以北,孝头村委所辖村庄除外)。

(五)高铁新区辖区:沪昆高铁线以南,农园南路—杭桥西路以北,胜利路—毓秀大道—创业大道以西,张固路—半山路以东;钟灵大道:仰天岗大桥至农园南路路口沿线道路两侧向外延伸100米。

(六)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辖区:东至霞江大道,南至高铁新区片区,西至铁路上新线前沿,北至腾飞路。

三、温馨提示

(一)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严格遵守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选择在非禁燃区依法、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查看公安部门的交通提示提醒,避免因人员、车辆大量聚集,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特此通告!

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附: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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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