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的瓜吃了那么多,萦绕在心头的竟是这句话:
有人暗行苟且事,有人以生命守护文明!
然而令人欣喜的是,媒体报道国家文物局已经成立工作组就此事开展核查。
围绕着《江南春》的真真假假,一些利益相关者期期艾艾的表述,比《甄嬛传》更烧脑。
最初大家只是在讨论此《江南春》是不是彼《江南春》,南博和庞家到底谁在说谎?
后来就变成了一场考古大杂烩,那些想要隐藏在暗中的人和事也在不知不觉中显现。
这其中到底有何有趣的人和事,且听我细细说来。
12月19日晚,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接受《正在新闻》采访时,有两个细节表述特别有趣:
1、(假文物调拨与处置)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不是书画鉴定家;
2、我2008年退休,今年82岁了,身体抱恙在家,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
我来翻译一下,中译中。
徐院长的意思是他在2008年退休已经退休了,隐喻是,他是2001年才成为南京博物院院长的,1997年处置《江南春》画卷的破事,他没这个资格当“带头大哥”,而且他也不是书画鉴定专家,这事跟他关系不大。
所以哪怕你拿出南博的文物划转单上,指出“徐湖平”的签名也不能说明问题。
牛不喝水强按头,你们放着“关键的少数”不管,拿着这堆烂事恶意纠缠我一个经办人,有意思吗?
其次是说他已经年龄大了,“老来多健忘,时日亦无多”,恳请吃瓜群众得饶人处且饶人,就不要再翻历史旧账了。
然而话音仍未落地,热搜就爆出,徐院长被前员工实名举报了。
80岁的南京博物院退休职工郭礼典举着自己的工牌,声音发颤却字字铿锵:
“我实名举报前院长徐湖平,盗卖故宫南迁国宝,十多年了,必须给国家一个说法!”
这个在南博干了40多年的前员工,退休前是典藏部的老馆员,天天跟文物打交道。
用他的话说就是:
“闭着眼都能摸出库房里的箱子哪个装的是官窑”。
郭礼典说,徐湖平的操作堪称流水线盗宝:
先让专家把真文物说成是“赝品”,低价拨给江苏省文物商店,
再转手给儿子在上海开的拍卖公司,最后高价卖给海外贩子。
一套流程下来,国宝变私产。
这个信息量实在是有点大,那么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实名举报,掷地有声的说自己造谣的话自己也要担法律责任的,可信度是有点高。(真假与否,等待后续调查)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南博的另外两个前院长了,这两位都是自杀的。
南博原来叫国立中央博物院,1950年更名为南京博物院。
需要重点提及的是,由于南京博物院底蕴深厚,又有着国民政府的“原罪”,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闹市持金的稚子,面临着各方面的压力。
更麻烦的是,建国后的南京博物院,上级主管部门屡经变动,真正能管事的人反而越来越少,于是就有了借阅和催还的故事。
为了正本清源、严肃管理,南京博物院需要一个德高望重、刚正不阿的专业人士来领导,于是在徐平羽院长之后,曾昭燏女士成为这家博物院的掌门人。
她具有三个历史身份:曾国藩家族的后裔、南京博物院的缔造者、中国首位留洋考古的女性学者。
据悉她就任后第一次开会,就口头规定了一项非正式制度:
本院从事文物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做考古工作的,绝对不准私人收藏古董,也不能与这个生意沾边。
曾昭燏是懂得“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的,而为了杜绝内部人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陋习,她以身作则,直接把自己祖传的古董茶具上交给国家——我私人拥有的古玩都不要了,你们还好意思沾惹吗?
可以想象,这些费力不讨好的制度从出台到执行,需要顶住多大的压力?
但曾昭燏不在乎,她生性孤洁,终身未婚,早就将一生献给了考古事业。
1964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患有抑郁症的曾昭燏来到灵谷寺。
她给司机一袋苹果,让司机等她。
随后,曾女士从塔上跳了下来,上衣口袋里留有张字条:我的死,与司机无关。
曾昭燏去世后,陈寅恪写了首悼亡诗,其中两句为:
高才短命人谁惜,白璧青蝇事可嗟。
曾昭燏去世后,姚迁接任。
他仍然没有逃过自杀的宿命。
在冯其庸先生的《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说到了“姚迁事件”的来龙去脉。
起初,某省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欢文物,从南博借阅字画,带回家研读。
姚迁坚持曾昭燏的制度,完整记录了借阅事项,并在到期后派人催还,人憎狗嫌。
后来,有人想把他弄下来,先是诬陷姚迁生活作风有问题,但因为姚迁生活古板,找不到问题;于是又说姚迁经济上有问题,查了半天又没找到财务上的口实,只能作罢。
然后,戏剧性的事件出现了。
此前有一次,姚迁给新入馆的文物做鉴定时,有位南博的干部记录了姚的口述鉴定意见,并整理成文发表在学术刊物上,还把姚迁列为论文作者之一。
姚迁事后非常恼火,严肃地批评了他,不同意署名,并拒绝了对方分享稿费的建议。
这就给有心人提供了机会,姚迁被安上了“学术不端”的罪名——你没有写论文,为什么论文上有名字?
事件迅速扩大化,先是江苏省委成立工作组开始调查,然后是《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等二篇报道,同时还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给姚迁沉重的打击。
作为姚迁的好友,冯其庸写信说,“我一定来看你,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收到信的姚迁泪如雨下,对副院长徐湖平(对的,就是本文一开始提到的徐院长)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当天晚上,姚迁自缢,以死抗争。几个月后,经过工作组的详细调查,姚迁被平反。
姚迁的结局,对于整个文博系统而言,是一个标本式的事件。它完成了某种规训:此后几十年,你很难再看到有人在类似的事情上太过较真。
这两位自杀殒命的院长随着时间的更迭被遗忘在脑后,后来的人该干啥还是干啥,直到《江南春》爆雷。
《江南春》外观。图自澎湃新闻
在庞家和南博打官司之前,庞家就不断给南京博物院写信,希望看看当年捐赠的137件藏品的现状。
但匪夷所思的是,南博并没有回复他们。
庞元济的曾孙女庞叔令说,2018年时,她的妈妈,也就是1959年捐赠者庞增和的夫人,还为此写信给南京博物院。“她在世的时候,一直惦记这事。后来她突发心脏病,就是因为有亲友来讲了南博这个事情,一下子让她突然生气,没缓过来去世了……”
可悲呀,这样一位赤诚的捐赠者家属就这样被气死了。
再说回画作流出事件,这件事最吊诡的地方在于:每一步都是合规的。
有专家鉴定记录、有省文化厅的批复、有调拨手续、有销售发票,链条完整,程序清晰,挑不出毛病。
这让我想起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个老案子。当时英国的济贫院制度,在程序上堪称完美:有申请流程,有资格审核,有账目记录,有监督机制。每一个穷人进入济贫院,都经过了严格的程序。
但狄更斯写《雾都孤儿》的时候,描述的那些济贫院里的悲惨生活,又是怎么回事呢?
答案很简单:程序可以完美,而程序之下的人可以不完美。
制度是死的,执行制度的人是活的。
当程序成为遮羞布而非约束力的时候,程序正义本身就变成了一种讽刺。
《江南春》的流出,把时间线拉出来看:鉴定是在60年代完成的,那会儿既没有成熟的文物拍卖市场,也没有后来那些严格的监管条例。
“伪作”两个字一落笔,类似文物就从“公家财产”变成了“可处置品”。
有人总结过这套处置的精妙之处:
把责任放进专家鉴定组——标准不同、认识有限、学术在发展,很难追究几十年前一组专家的责任。
把风险转移给文物总店——后续交易与博物院完成切割。
一切交给时间——人员更迭,档案封存,只剩“以当年结论为准”。
最后的结果是:责任消解于流程,利益归于个人。
这恰恰也是庞叔令女士最为愤怒的地方吧,“不是因为你卖了,而是因为你卖了都不告诉我。这不是法律问题,是人性问题。”
这还牵扯到一个更深层次的东西:捐赠的本质是什么?
捐赠是一种单方面的“让渡”行为,一旦完成交付,似乎就与捐赠人关系不大了,但换一个视角来说,在人类社会中,礼物从来不是白给的,它背后总有回礼的义务。
即使是单向的赠予,也创造了一种持久的社会纽带,受赠者对赠予者负有某种道义上的亏欠与责任。
鉴定“伪作”却不通知捐赠人,本身就是一种荒诞。
更荒诞的一层是,将所谓的“伪作”当作无足轻重的废品处理,本身就是对文化遗产的不尊重。
既然当时鉴定是“伪作”,何不“退捐还画”?如果还了,岂不是没有了今日的官司一桩。
好在,现在高层下场了,一切都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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