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中,自家预留的空调外机位置被邻居占用,导致空调“无处安身”,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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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居住在某小区1号楼2单元1604室,被告金某居住在同小区1号楼2单元1704室。被告金某在安装空调外机时,发现自家飘窗顶板上方的空调间被18楼住户占用,便将两台空调外机安装在了自家飘窗下方的空调间内,而这个位置正是原告1604室预留的空调外机位置,导致原告无法安装空调。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并经物业公司调解未果,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该小区同户型的202户装修住户中,193户均按要求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飘窗顶板上方的空调间内,形成了统一的安装惯例。被告擅自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下层预留机位,违反了小区的安装规范和惯例,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占用原告预留的空调机位安装外机,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已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将安装在原告预留机位的两台空调外机搬离,并自行承担拆除费用。
本案中,纠纷看似发生在原、被告之间,实则根源在于18楼住户首先占用了被告金某的空调机位。 18楼住户的行为,构成了对金某合法权益的侵害。然而,金某向物业投诉未果后,并未选择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另行起诉等合法途径向18楼住户维权,反而选择将自家空调外机安装在楼下邻居的专属机位上。这一行为,使其从本来的“受害者”转变为了新的“侵权者”。
来源:广水市人民法院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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