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说一嘴《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使用的新法,其实80条里面提及的,对于传播淫秽信息是老法规,这没什么争议,只不过让不少人惊奇地发现,原来治安处罚留个案底这么容易……
而有人马上提出关键性问题:如果我夫妻和情侣之间发淫秽信息,总不会也违法吧?
这里必须说清楚,新法及配套解释尚未对夫妻、情侣间私密情趣互动作出专门免责条款,完全是情理间自由裁量的范畴。
换句大白话说,就是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是违法的,就看打不打算真来处理你。按照法条,真给逮住,到时候直接关起来,处置起来一点责任都没有。
到时候你喊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将不予处罚”这一条款,等待执法方确认,把你放出来,也要看对方的评估和意见。
另外还要纠结的是,什么是“淫秽信息”。
比如男男女女擦边跳舞算不算淫秽信息?自己自拍裸照算不算淫秽信息?第三方的国产小片或者日本小片算不算淫秽信息?这些其实都是模糊的。
前者,一个人把自己的裸体自拍发给老婆,定义成违法似乎有点难接受;但是后者,展露的却是别人的身体,这明显已经超出了二人主观可以传播的范畴,是不是应该被处理呢?
再比如,金瓶梅算淫秽信息吗?情色电影,比如玉蒲团呢?没打过马赛克的《泰坦尼克号》呢?细分下去,如何认定,什么是普世标准,其实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类型和内容进行明确界分的。
有人说,没事,反正我单身,我只给朋友发。
给好朋友发几个小黄片,好朋友其实也就是一对一的聊天,不打算继续扩散,这种男性之间的交流,总不会违法吧?
这都不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了。
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和第三百六十四条,分别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大概也就传播四十个视频就够入罪了。如果是卖片,那可能数量可以压到二十个视频这一标准。最夸张的是那种给未成年发,或者发的内容里面包括未成年人的,基本上就定性成加重情节,不止数量减半,刑期可能还要加码,和即将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完全对等。
你觉得被举报后,刑事责任那么好甩脱吗?这些罪名,可是挂在《刑法》上好多年了。
想想我们地域这么宽,落地下去,这么多县市区,理解和认识也都不一样,秉承宁重勿轻的态度,到时候一刀切下去,很可能就不管了…
只能说,大家自己小心,尤其是小心真的被对方拿着法条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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