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业管理协会和市广告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广告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须定期公示,且广告设置要安全、美观、合法合规。
广告不能想贴就贴
《通知》明确了小区广告设置与经营的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简称管理区域)设置、发布广告,其内容、形式、位置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权益尊重原则。管理区域内广告的设置与经营,必须尊重并保障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美观原则。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电梯安全、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不得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及应急救援,不得损害公共设施设备,并应与小区环境相协调,保持整洁美观。
公开透明原则。利用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经营的,相关主体、合同、收益及分配等情况应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监督。
贴在哪儿有讲究
《通知》对广告设置与经营流程作出规定。
规划选址有讲究。广告设置应统一规划,优先利用电梯轿厢、电梯厅、公告栏、出入口道闸等公共区域,严禁在建筑楼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影响安全、通观或环境的区域随意设置。具体设置方案须经相关权益主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授权物业服务企业)确认。
合同管理须规范。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设置广告,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约定广告位的位置、规格、形式、使用期限、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以及广告内容审查责任等条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内容安全严审查。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健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严禁发布包含欺诈、低俗、歧视性内容或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广告。广告设施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广告收益要透明
小区电梯里、楼道口、门闸处……各类广告随处可见,但这些广告带来的收益去哪了?这是很多业主心中的疑问。
《通知》明确规定,利用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代管广告收益的,应单独列账,专户存储,独立核算,并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情况,且每年不少于两次。收益用途由业主大会决定,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
出现问题该找谁
小区里的违规广告谁来管?出现问题该找谁?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企业自查自纠。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对小区内现有广告进行自查,对存在未经批准、内容违规、过期、损坏、褪色无法辨认、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广告,应及时通知相关方予以整改或拆除。
协会联合监管。市物业管理协会与市广告协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对违反《通知》及行业规范的行为进行约谈、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部门联动执法。对于涉及虚假违法广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苏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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