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用人” 既是核心动力,也是风险高发区。不少企业因对劳动法条款理解偏差、用工流程不规范,常陷入试用期解雇纠纷、社保公积金补缴处罚、劳动合同赔偿诉讼等麻烦,不仅耗费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声誉。。今天行学工坊就为大家盘点日常工作中最易踩坑的 5 大误区及注意事项,帮你精准规避风险。
误区 1: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意解雇
劳动法修正后,对试用期员工的保护力度甚至优于转正员工,例如《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企业经济转型裁员时,不得裁减试用期员工。若录用条件模糊不清,试用期员工的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这是否意味着企业难以筛选不合格新员工?其实,关键在于明确 “录用条件”—— 它与 “招聘条件” 截然不同:招聘条件是入职基本门槛,而录用条件需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如业绩指标、考勤要求、规章制度遵守细则等)。针对试用期员工,企业可设定更严格的考核机制,若员工未达到明确的录用条件,可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雇,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注意:“录用条件” 仅对试用期员工有效,一旦员工转正,该条件自动失效。
误区 2:退休人员不会有相关的劳务风险
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保、无最低工资限制,且工作经验丰富,成为不少企业的选择。但企业需警惕 “疑似退休人员” 的风险 —— 这类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却在企业任职获取双份收入,常见类型包括:下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未达退休年龄但提前离岗)、未达退休年龄段人员。
核心风险:若未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所有医疗费用、赔偿责任将全部由企业承担,无社保兜底。
误区 3:聘用实习生不会有相关的劳务风险
企业青睐聘用实习生,多因无需缴纳社保公积金、无最低工资约束,且实习生积极性高。但这并不意味着零风险:实习生与企业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需注意三点:
①必须为实习生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防范工作中发生意外的赔偿风险;
②实习生拿到毕业证后,身份自动转为 “社会人”,自用工当日起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均需按劳动法享受相应待遇(如工资、社保等);
③若劳动关系建立后超过 1 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面临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的处罚。
误区 4:劳动合同签订常见误区
1)拖延至入职第二个月才签合同:劳动法允许企业在员工入职 1 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但这极易成为 “陷阱”—— 部分员工会在入职满1个月前故意拒绝签合同,随后起诉企业索要双倍工资赔偿。
规避方案:
①入职当天或 3 日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
②若员工拒绝配合,立即发出书面《劳动合同签订通知函》,明确签订期限及拒不签订的后果,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或通过快递、邮件送达并留存凭证),以此证明是员工单方面不配合,避免企业被动担责。
2)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调整均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企业不能以 “员工不胜任工作” 为由随意调岗或解雇,
3)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主动中途解除劳动合同,需与员工协商一致。仅在以下三种情形下,企业可单方面解除且无需赔偿:
此外,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员工去世的需通知家属),未提前通知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
误区 5:企业购买社保公积金的误区
社保公积金是用工合规的 “红线”,企业常踩的 4 个误区需警惕:
①以本市最低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正确基数应为员工上一年度年平均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交通补贴等,节日福利除外);
②员工入职后延迟缴纳社保(需在入职当月足额缴纳,未缴纳的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③因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而不予缴纳(即使员工签署放弃声明,企业仍需强制缴纳,否则工伤、医疗等所有风险由企业全额承担)。
面对社保公积金缴纳的复杂要求、用工合规的多重细节,很多中小企业缺乏专业人力团队应对,容易因操作不当引发风险。此时可借助专业的企业用工服务平台 —— 小豆企服,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用工合规解决方案:从劳动合同规范签订、社保公积金精准核算与合规缴纳,到试用期考核标准制定、劳务关系风险把控等,小豆企服凭借专业的法律支撑和实操经验,帮助企业规避用工纠纷,降低人力管理成本,让企业专注于人才挖掘与团队建设,让企业用工更安心、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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