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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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传世文献对庐江郡始设时间记载不明,学者理解或者存疑,或者以为设于汉初。从秦汉之际军事、政治变迁入手,综合分析文献记载,可以判定庐江郡为秦朝设置,辖境兼有江南江北而以江南为主,与豫章毗邻,武帝时仅以江北为庐江郡,《汉书·地理志》所记庐江郡是武帝以后政区。出土文献,证明了以上推断的正确。
关键词:庐江;豫章;水经注
《史记·秦始皇本纪》谓秦统一以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班固以为这三十六郡是有秦一代总郡数,《汉书·地理志》谓“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在具体记述郡、国沿革时,称“秦置”者二十七、“秦郡”者一、故“秦某郡”者八。裴驷《史记集解》认为“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是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全国时设置的郡数。《晋书·地理志》根据《汉书·地理志》和裴驷《集解》,综合异同,谓秦有郡四十。但,无论是班固的三十六郡,还是裴驷的三十六郡,庐江郡均不在其列。清代学者,研治史地,对秦郡数量考证甚多,或宗班固,或采裴说。至王国维则后来居上,考证秦朝设四十八郡。谭其骧先生在王国维之说的基础上,定秦郡四十六,而置庐江郡于存疑之列。马非百先生综合诸说,定秦四十八郡,庐江不予焉。现代有关政区地理论著,则用疑似语言表述之。庐江郡究竟始设于何时,尚需进一步分析研究。
直接或间接记载庐江郡设立年代的史料约有如下几项:
《史记·黥布传》:
(汉)四年七月,立布为淮南王,与击项籍。汉五年,布使人入九江,得数县。六年,布与刘贾入九江,诱大司马周殷,周殷反楚,遂举九江兵与汉击楚,破之垓下。项籍死,天下定,上置酒······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
《汉书·英布传》:
四年秋七月,立布为淮南王,与击项籍。布使人之九江,得数县。五年,布与刘贾入九江,诱大司马周殷,殷反楚。遂举九江兵与汉击楚,破垓下。项籍死,······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
《汉书·英布传》所记英布受封内容与《史记》相同,纠正了《史记》在时间上的错乱,谓“布使人入九江,得数县”是四年事,“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是五年事,其说甚是。
《汉书·地理志》上:
庐江郡,故淮南,文帝十六年别为国。
《后汉书·郡国志四》:
庐江郡,文帝分淮南置。
以上记载,明确庐江设郡时间的是司马彪,谓文帝“分淮南置”。《汉书·地理志》上“庐江郡,故淮南,文帝十六年别为国”仅谓庐江郡曾经属于“故淮南”,文帝十六年另封为诸侯王国,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庐江设郡年份,但已经透露出班固的判断。本文先讨论司马彪之说。
《后汉书·郡国志四》谓庐江郡“文帝分淮南置”,是不能成立的,是对文帝六年废淮南王刘长、收庐江为汉郡和十六年分封刘长之子刘赐为庐江王事的误解。按《史记·淮南衡山列传》“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裴驷《集解》引徐广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也”。文帝六年,刘长为王无状被废而死,淮南国所封四郡收归朝廷。文帝十二年,“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这是贾谊“众建诸侯以少其力”主张的实践。也就是说,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分属淮南、衡山、庐江三国,衡山、庐江之得名源自其封土郡名,刘安是长子,继续淮南国号。从原淮南国分出来的是庐江国,而不是庐江郡。《郡国志》把庐江国当成了庐江郡,究竟是司马彪的失误,还是抄写的讹误,不得而知,也不必深究,我们只要知道其错误就行了。
《史记》、《汉书》谓英布于汉五年受封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记载明确,九江、庐江、衡山、豫章是平行关系,四个都是“郡”。但是,此时距离秦朝灭亡已经五年,项羽也最后败亡。那么,这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究竟是秦朝已有,还是秦朝灭亡以后,项羽、刘邦陆续设立?《汉书·地理志》谓“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太大,稍复开置,又立诸侯王国”。这儿的“汉兴”是指刘邦称帝以后而言,还是指从楚汉相争开始?如果是始于楚汉相争,就存在着陆续设立的可能性。四郡之中,《地理志》已经说明豫章是高帝置,那么在逻辑上也存在着高帝设立庐江郡的可能性,有的学者就认为庐江郡设于楚汉之际,英布所封的四郡是九江一分为四的结果。笔者以为,这仅仅就文字论文字,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而应从英布受封的历史过程中间寻找答案。从英布受封过程看,刘邦不可能设立庐江郡之后再把庐江郡封给英布,也没有这个必要。
英布本为楚将,随项梁、项羽叔侄伐秦功大,被封为九江王,有淮南大片地区,因为对楚汉之争持观望态度,引起项羽不满,在随何的劝说之下才背楚投汉,出兵攻楚。项羽派项声、龙且反击。英布战败,丢下妻儿老小和部下,与随何等少数人逃离封国,投奔刘邦,其军队被项伯收编,家小也被项伯所杀。后来,英布派人到封地联络部众,得故旧幸臣数千人,一起来到刘邦帐下。刘邦为兑现诺言,封英布为淮南王。此时之淮南地是项羽占领区,根本不在刘邦手中,英布受封的淮南王仅仅是个名号,要有封地必须自己去占领。英布受封的第二年,先是派人到九江,占领了几个县,取得了立足地,而后“与刘贾入九江,诱大司马周殷,殷反楚。遂举九江兵与汉击楚,破垓下”。项羽死后,楚地无主,英布才重新占有原来的封地。正式基于这一事实,刘邦才“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英布成为名副其实的淮南王。当然,英布占有淮南地也不是在项羽死后一个早晨就完成的,也是指挥军队攻城略地的结果,所以,淮南国的封地,是英布自己打下来的,并非刘邦从自己占领的土地中分出来的,不存在重新设郡,化大为小的问题。刘邦真要那样做,既没有实践的基础,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刘邦不存在重新设郡而后分封的问题,此时的庐江是秦朝固有之郡。
郦道元曾经明确认为庐江设于秦朝。《水经注·赣水》:
赣水又北迳南昌县故城西,于春秋属楚,即令尹子荡师于豫章者也。秦以为庐江南部,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
郦道元是在为赣水作注叙述南昌故城时谓庐江郡设于秦的,谓南昌故城在春秋时称为豫章,属楚,在秦朝属于“庐江南部”。这儿的“庐江”是政区,指庐江郡,豫章位于庐江郡南部。参以《史记》、《汉书》对英布受封的记述,郦道元之说是可信的。但是,其“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又给人们理解豫章建郡的时间带来新的困惑。这“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和《英布传》“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焉”的记载相冲突,似乎豫章郡是高祖六年设立的,《汉书·地理志》就明确记载“豫章郡,高帝置,莽曰九江”。致使后世学者认为豫章郡是汉郡,秦朝所无。既然豫章郡是汉郡,英布所封之豫章并非郡名,而是地域名称,那么庐江也就不一定是郡名,也就存在着刘邦分秦九江郡设立庐江、豫章的可能性。对此不可不辨。
上已指出,英布受封的土地是原来故地,刘邦从来就没有控制过这些地区,不存在重新设郡的问题。汉初的庐江郡辖地广阔,兼有长江南北,而以江南为主。《史记·淮南王传》谓“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庐江,庐江王弗应,而往来使越······。庐江王边越,数使使相交,故徙为衡山王,王江北”,庐江国以庐江郡得名,“徙为衡山王”以后,“王江北”,则在未徙之前必在江南。豫章尚在庐江之南,刘邦更没有直接控制过,更不存在设郡而后分封的问题。郦道元谓“秦以为庐江南部”,似乎在秦朝豫章属于庐江南部,是庐江郡的一部分,这也是后人把豫章列入秦疑郡之一的原因。其实,仔细分析,如果郦道元认为豫章郡在秦朝是庐江郡南部的一部分,则“秦以为庐江南部”等于废话,直接说属于庐江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强调什么“以为庐江南部”。郦道元之所以说“秦以为庐江南部”,是为了强调秦朝的庐江郡和后来的庐江郡有别。英布和刘长所封的庐江和豫章都是因秦朝而来,刘赐之庐江国因庐江郡而来,刘赐在没有改封衡山王之前治所在江南,则秦和汉初时的庐江郡在江南。景帝四年庐江王刘赐移封衡山王,王江北,庐江国除,庐江国归朝廷为庐江郡,则这时候的庐江郡还在江南,起码庐江郡治所在江南。也就是说,《汉书·地理志》所记载的庐江郡所辖十二县,并非汉初的庐江郡,而是西汉时代区划调整完成以后、一百零三个郡国版图已定情况下的庐江郡辖县,不能以之为衡量秦和汉初设郡情况的坐标。明乎此,我们对郦道元的“秦以为庐江南部”的理解就明晰了:郦道元因水叙史,水道所过之处,根据现存遗迹追溯历史变迁;因为后世豫章郡和庐江郡无涉,庐江郡在江北,豫章郡在江南,但是在秦朝则和豫章毗邻,位于庐江郡之南,所以特别说明“秦以为庐江南部”,防止后人把秦朝庐江郡和汉朝庐江郡混而为一,这正体现了郦道元的严谨。
现在谈“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的理解问题。郦道元谓“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似乎豫章郡是高帝设立,高帝设立豫章郡之后命陈婴筑南昌城作为豫章郡治所。其实不然,这里的“以为豫章郡”是指陈婴于高祖六年修葺南昌城作为豫章郡治所不虚,但并不能由此得出是因为高帝设立豫章郡才命陈婴修建南昌城作为郡治的结论。《史记·灌婴传》谓“项籍败垓下去也,婴以御史大夫受诏将车骑别追项籍至东城,······下东城、历阳。渡江,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注意这儿用的是“定”吴、豫章、会稽郡,说明吴、豫章、会稽郡早已存在,吴、豫章和会稽同为郡,指的是秦郡。灌婴身为御史大夫,是以总指挥的身份指挥部将追击项羽、攻占楚地的,而不是每战都冲杀在前,具体进攻、经略江南等项羽故地的则是陈婴等部将。《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堂邑安侯陈婴的功劳是“以自定东阳,为将,属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壮息,侯,千八百户。复相楚元王十一年”。浙江即钱塘江,这儿的浙江是项羽避难和起兵的地区也就是吴越地区的统称,豫章是郡名。“定”豫章、浙江,因为豫章、浙江等地原来属于楚,项羽死后,该地无主,各自为境,陈婴到来,一一归入汉朝治下,并因此而封为堂邑侯。灌婴之封侯原因则是“以中涓从起砀,至霸上,为昌文君。入汉,定三秦,食邑。以车骑将军属淮阴,定齐、淮南及下邑,杀项籍,侯,五千户”,其主要战功是“定齐、淮南及下邑、杀项籍”。熟悉项羽之死的都知道,项羽是被灌婴部下所杀,“定齐、淮南及下邑”也是指指挥部将平定齐、淮南、下邑等地而言。这里的淮南就是指淮南王英布原来所领封地,所以,我们有理由判定,陈婴是灌婴的部将。平定豫章、浙江等地以后,陈婴继续留在豫章,恢复秩序,巩固汉朝的统治,整修南昌城作为豫章郡治所。郦道元为了说明南昌故城的由来而突出陈婴修城事,意在强调汉代豫章郡治所南昌城是陈婴修建的,不能因此说陈婴是因为刘邦设立豫章郡而兴建南昌城。事实上,南昌城早已存在,豫章郡也早已存在,只是秦朝的南昌城和汉朝的南昌城有所不同,秦朝的豫章郡和汉朝的豫章郡也有所不同。也就是说,英布所封的九江、豫章、衡山、庐江四郡,都设于秦朝。当然,秦朝的庐江郡和汉朝也不相同,不能用汉朝庐江郡的行政区划衡量秦朝庐江郡的有无与辖区。
附记:本文本是多年前读史的札记,因平时留意社会经济问题较多,对历史地理缺少研究,也就没有在意,一直放了下来。因为参加“秦汉魏晋时期江淮地域背景中的合肥史研究”研讨会,就不揣冒昧地拿出来向同仁请教。十分惭愧的是,论文提交以后才发现,出土资料已经说明庐江郡设立于秦。岳麓秦简0556号简文云“丞相上庐江假守书:庐江庄道时败绝不补,即庄道败绝逋(补)而行水道。水道异远。庄道者······”陈松长先生对简文有很好的考释,简文中的“庐江假守”是庐江郡“假守”(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但是,念及本文的分析,尚有助于对历史文献的理解,也算是与出土文字的互证,所以还是不揣浅陋,以原来文字就教同仁。
作者:臧知非
来源:《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4年第0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杜佳玲
校对:杨 琪
审定:宋柄燃
责编:杜佳玲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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