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外债,竟虚构二手车辆出售信息,还将自己包装成工程老板,以收取购车定金、工程打点需名贵烟酒等为由多次行骗。这样的诈骗套路你见过吗?近期,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男子虚构工程项目老板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阿东(化名)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违法所得68万余元被依法追缴返还被害人。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90后男子阿东谎称出售二手车辆,通过社交软件搜索到经营二手车生意的蒋某某等三人的联系方式,与三人分别沟通谎称出售二手车辆,并以收取购车定金为由骗取三人现金人民币5500元。三人购车未果后要求阿东退还购车定金,但阿东编造各种理由拒不返还,直至失联。
2024年4月,阿东以其承包大型工程需要大量白酒打点关系为由,通过他人介绍后从某酒业公司骗取15箱茅台酒、46箱八代五粮液白酒,价值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期间,经销售人员多次催促后,阿东仅支付白酒款15万元,剩余酒款39万余元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
随后阿东故技重施,以承包工程需要烟酒打点关系或购买高档烟酒送人为由,先后诈骗多名被害人大量名贵烟酒等物。经查,2024年1月至7月间,阿东累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8.6496万元。
另查明,阿东曾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3月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2021年5月刑满释放。
经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阿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阿东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亲友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动“歪脑筋”做“发财梦”可使不得!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擦亮双眼,诈骗手段千变万化,防范之心不可松懈。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应尽量当面核实交易方身份信息、确认交易标的真实性,做到款项当面结清;涉及大额交易时,更要通过签订正式合同、留存交易凭证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巴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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