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刀,午时三刻,在菜市口上,究竟是斩断了生死,还是划开了天地?

你站在人山人海里,看到的是血光四溅,还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秩序?

刀尖讨生活:那“匠人”的来头与去处

咱们得从头说起,清朝那会儿,要当个“拿刀的”,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这活儿,没点硬条件真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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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身板得够结实,不是那种病秧子能顶得住的。

更要命的是,心里得扛得住事,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你说他怎么就走上这条道了呢?

多半是家里穷得叮当响,活不下去了,实在没辙了,才把这把要命的刀给抓了起来。

好多人都是没爹没娘,孤苦伶仃,在那个年代,没退路,就剩这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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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手艺,那可是祖师爷传下来的,师父带徒弟,一辈传一辈。

新来的小徒弟,刚开始就是站在边上瞧。

日复一日,眼睛都快瞪瞎了,就为了把脖子那块儿的筋骨皮肉,瞧个清清楚楚,哪里是能一刀了事的关窍,心里得跟明镜儿似的。

这手艺,可不带一点马虎,差之毫厘,那可是要出大岔子的。

师父们会拿冬瓜来练手,冬瓜上头铺层薄纸,刀下去,纸得断,冬瓜却不能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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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听,这要求,简直是玄乎其玄,其实就是练刀法的力道、角度和那份精准劲儿。

下深了,刀会卷刃,犯人受罪;下浅了,一刀断不了气,犯人更是活受罪。

这哪是练什么刀法,分明是磨炼人如何在最平静的时候,把最血腥的活儿给干了。

我听老一辈人说过,清朝快完蛋那阵子,有个洋人,亲眼瞧见了菜市口一场大行刑。

他记下了这么一件怪事:有个“拿刀的”,就三分钟,哗啦哗啦,三十三个脑袋就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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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杀人啊,这简直就是一场活生生的“技术表演”。

这种本事,你说他不是人刀合一,我都不信。

背后得是多少个大夜小夜,血汗交织才练出来的。

可说到底,这就是对人命的极度轻视,和对生杀大权的绝对掌控。

可你别看人家有这本事,就能吃香喝辣,受人尊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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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他们这些人,被大家伙儿都看成是“不干净”的,被整个社会给瞧不起。

老百姓见着就躲,谁愿意跟他们家沾亲带故啊。

他们家里的小孩子,在学堂里,在村子里,都受排挤。

说白了,他们是给皇帝老儿办事,可到头来,自己却成了最底层的牺牲品。

他们的收入,除了朝廷给的那点儿可怜巴巴的钱,大头儿还得靠犯人家属的“意思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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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的家里人,为了让自己的亲人少受点罪,走得痛快点,都会偷偷塞点银子给这些“拿刀的”,就求他们能给个痛快,一刀了事。

这钱,是求个善终,也算是对“拿刀的”手艺的一种认可。

可这种整天跟死人打交道的生活,时间久了,哪个心理能不扭曲啊。

好多人到了老了,过得特别惨,要么整天酗酒,要么病得不行,没个好结果。

他们挣的钱,也跟留不住似的,就像被那些冤魂给诅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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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的账:皇帝老儿的“大戏”

“秋后问斩”,你一听这词儿,就觉得透着一股凉气。

它可不是随便挑个日子,这是清朝法律里头的大事儿。

从秋分开始,一直到冬至,这段日子,草木枯黄,万物凋零,正好皇帝老儿觉得,这是犯人伏法的时候。

老祖宗说了,这叫顺应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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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秋天凉快了,尸体也好收拾。

更深层的意思,是秋收完了,老百姓闲下来了,正好可以出来瞧个热闹,起到个“杀鸡儆猴”的作用。

行刑的时辰,一般都定在“午时三刻”。

这会儿,大概就是上午十一点三刻左右,天上一天中,太阳最毒辣的时候。

老百姓信这个,觉得这会儿行刑,犯人死得清醒,围观的人也看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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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口,那是京城中心,从明朝起,就是杀重犯的地儿。

选在这儿,一是大家都能看见,二是能把那股子震慑劲儿,发挥到最大。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犯人还能吃上顿“断头饭”。

这算是朝廷对这些要没命的人,最后一点点可怜的恩赐。

第二天,犯人被押上刑场,一路上的衙役,那嗓门儿叫一个大,把犯人的罪状一路喊,就跟广播似的,让天下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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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刑场,犯人得排队跪好,官员宣读皇帝的圣旨或者判决书,然后,就是那块湿布,轻轻擦过犯人的脖子。

这个小动作,可不是随便擦擦,一是为了把汗毛擦掉,方便下刀,二是为了减少刀刃的摩擦,让刀能痛快地砍下去。

等那一声令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旁边的衙役麻利地上去,把头装进早就备好的篮子里,尸体也赶紧拖走。

整个过程,那是严格按照规矩来的,一板一眼,节奏快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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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清朝法律又狠又有效率的体现嘛。

人头落地:那一场“街头大戏”

菜市口的行刑现场,那场面,简直是人山人海,比赶大集还热闹。

那时候的人,对这事儿,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看热闹”的习惯。

行刑那天,小摊小贩早早就把摊位摆好了,茶水、烧饼、瓜果梨桃,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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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有人租高台子,让你能站高点儿,把这场“大戏”看得更清楚。

你说现在的人,肯定理解不了,那时候的老百姓,看见血淋淋的场面,咋能那么淡定呢?

有说有笑的,就跟看杂耍似的。

大人抱着孩子,老人拄着拐棍,大家挤来挤去,就为了瞅准那一刀下去,脑袋滚地的一刹那。

这种故意把场面弄得这么大,让大家伙儿都来看,其实是过去那些当官的维持秩序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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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没几个人认字,要让他们知道犯法后果有多严重,就得用最直观的方式。

这“杀一个,吓一帮”的道理,就是这么来的。

围观的人群里头,自然也少不了犯人的亲戚朋友。

他们哭得死去活来,可也没办法。

有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就为了能把亲人的尸体带走;有的则是提前给“拿刀的”塞了钱,盼着自己的亲人能少受点罪,走得干净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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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拿刀的”和当官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这场“街头大戏”的主角。

手艺好的“拿刀的”,甚至还会故意炫耀一下,比如一刀下去,脑袋落地了,却不滚太远,能把旁边看热闹的人都给镇住,一片叫好声。

规矩与人情:古代司法那点儿事

跟外国那些老法子比起来,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死刑,也有自己的说法。

砍头,虽然看着血腥,但在当时的各种残酷刑罚里,已经算是一种“厚道”的死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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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那凌迟,一刀一刀活剐,活生生把你折磨死;车裂更狠,五马分尸,把你撕成好几块,那真是惨不忍睹。

相比之下,砍头,那痛苦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就完了。

清朝的法律,讲究“有什么罪,就有什么罚”,对死刑怎么用,有很明确的规定,主要就是杀那些造反的,大逆不道的。

按说,判死刑,最后还得皇帝老儿亲自批准,规矩是挺严的。

可实际操作起来,地方上的官儿,权力大了,有时候也会弄出些不公平的事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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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刑法里,也掺杂了那么点儿人情味儿。

比如说,要是犯人是孕妇,那就得等她把孩子生下来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或者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不会判死刑;病得重的人,也可以先缓一缓。

这些规定,在冰冷冷的制度里,多少透出那么一丝丝的人性光亮。

一直到清朝末年,洋人的思想传进来了,才促使咱们的法律开始改革。

1905年,朝廷下令,把凌迟那些残忍的刑罚都废了,就剩下砍头和绞刑两种。

这事儿标志着,咱们老祖宗那套野蛮的刑罚,开始往现代法治的路子上走了,这在咱们的法制史上,可是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儿。

刀下余生:菜市口与那“拿刀的”

清朝菜市口的那些砍头场景,早就成了历史深处的一道疤。

那个三分钟要了三十三个脑袋的“拿刀的”,他那手艺,固然让人打哆嗦,可也照出了那个年代,法律制度的残酷,以及人性的挣扎。

从菜市口的喧闹,到“拿刀的”悲惨命数,再到那特定的“午时三刻”,这些零碎的片段,就跟拼图似的,一块块凑成了我们这个民族,一段复杂又沉重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