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成无己曰:伤寒二三日,无阳明、少阳证,知邪不传,止在太阳经中也。
方中行曰: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然不传有二:一则不传而遂自愈,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若阳明、少阳虽不见,太阳亦不解,则始终在太阳者有之。余经同推,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若只朦胧拘拘日数以论经,其去道远矣。
喻嘉言曰: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即误治,亦止留连于太阳耳。
金鉴曰:伤寒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阳明证之不恶寒、反恶热、身热、心烦、口渴、不眠等证,与少阳证之寒热往来、胸胁满、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等证不见者,此为太阳邪轻热微,不传阳明、少阳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成无己曰:发热而渴,不恶寒者,阳明也。此太阳受邪,知为温病,非伤寒也。积温成热,所以发热而渴,不恶寒也。
郭白云曰:冬伤于寒,至春发为温病。冬不伤寒,而春自感风温之气而病者,亦谓之温。
方中行曰:发热曰温亦阳,故热亦即发也。渴,热伤血也。不恶寒,无风寒之仇也。温,春令之气也。故冬夏虽有温,要必以春为正。
喻嘉言曰:时至春令,则厥阴、风木主事,而与太阳寒水不相涉矣。故经虽从太阳,而证则从春令而不恶寒也。按:温病,或有新中风寒者,或有表虚不禁风寒者,不可因是而遂指为非温病也。然即有之,亦必微而不甚,除太阳一经,则必无之矣。
张路玉曰:发热而渴,不恶寒,提挈温病自内而大发之大纲。凡初病不恶寒,便发热、烦渴,三四日间,或腹满,或下利者,此温病也。若先恶寒发热,三四日后,表邪传里变烦渴者,此又伤寒热邪传里而显内实也。
周禹载曰:温病由伏邪自内发出于外,表里俱热,热势既壮,郁邪耗液,故发而即渴,其表本无邪郁,内方喜寒,故不恶寒。与伤寒之先表后里者大异,然独系太阳,以未显他经之证,明自少阴发出为表裹也。
沈尧封曰:此条虽不言脉,以后条参之,其尺部必浮也。
柯韵伯曰:太阳病而渴,是兼少阴矣。然太、少两感者,必恶寒而且烦满,今不烦满,则不涉少阴,反不恶寒,则非伤寒,而为温病矣。温病内外皆热,所以别于中风、伤寒之恶寒、发热也。此条不是发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义,乃概言太阳温病之证如此。若以春温释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阳一经,四时俱能受病,不必于冬。人之温病,不因于伤寒,且四时俱能病温,不必于春。推而广之,则六经俱有温病,非独太阳一经也(按:此喻自首至终,辞语精详,如此解方,合圣经至理)。
叶天士曰:发热而渴者,温病热自内达外,若误汗之,祸不可言。
尤在泾曰:此温病之的证也。温病者,冬春之月,温暖太甚,所谓非节之暖,人感之而即病者也。此正是伤寒对照处,伤寒变乃成热,故必传经而后渴;温邪不待传变,故在太阳而即渴也。伤寒,阳为寒郁,故身发热而恶寒;温病,阳为邪引,故发热而不恶寒也。
徐灵胎曰:发热而渴,少阴津液先亏,病在太阳,反不恶寒,明是温病,而非伤寒矣。
章虚谷曰:温病之发,而无定处,少阴之表为太阳,热邪从里出表,即有头痛、发热之太阳病也,不恶寒,非外感可知。渴者,热从内发之证也。仲景恐人错认为太阳伤风寒,故特标是伏热内发之温病也。
文字整理:王树丰
责任编辑:焦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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