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侨报网编译段木心2026年1月1日报道】《巴西金融杂志》(Revista Brasileira de Finanças)近期发表的一项研究指出,在25个主要新兴经济体中,巴西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
这项研究评估了2002年至2021年间主要新兴经济体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数据显示,这一时期内巴西13.9%的企业表现出“僵尸”特征,远高于平均水平(5.49%)。研究认为,巴西之所以成为这类企业滋生的沃土,与国内长期高企的利率密切相关,因为高昂的融资成本使企业更难偿还债务。
格兰佐托同时提到,巴西的债务执行率(债权人实际追回欠款的比例)偏低,也延长了这类企业的寿命。“数据显示,在巴西现行《破产法》实施前,债权人每1美元债务只能追回2美分。新法实施后,这一比例虽提升至12至20美分,但仍远低于美国75至90美分的回收水平。”
在巴西之后,“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新兴经济体依次是马来西亚(11.8%)、土耳其(11%)、印度(10.49%)和菲律宾(9.6%)。
13.9%是过去20年巴西“僵尸企业”的平均比例,而实际上,这一数字已从2002年的10.32%攀升至2021年的17.94%。这种增长符合全球总体趋势,与多次经济衰退密切相关,包括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21世纪初的互联网泡沫、2008年的次贷危机以及2020年的新冠疫情。
格兰佐托强调,“僵尸企业”比例过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它们投资更少、分红更低、创新能力更弱、生产率更低,提供的产品质量也更差,这最终会损害企业竞争力”。
今年另一项针对巴西“僵尸企业”的研究也指出,2010年至2024年间,这类企业的投资水平比正常企业低25%。
祖曼斯基认为,这一现象与“僵尸放贷”有关,即金融机构为避免确认坏账损失(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为无力生存的企业续借贷款,人为延长其生存周期。他在研究中指出,“僵尸企业”会抑制投资、推高融资成本并削弱竞争态势,从而对信贷资源配置、行业效率及巴西经济的整体韧性构成系统性风险。
在格兰佐托看来,要缓解这一问题,需降低利率水平,并对现行《破产法》进行评估与改革,同时建立有效激励措施,使利益相关者能够有效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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