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字演进的归宿极其方向性,很多学者的研究,缺乏历史逻辑的判断。我认为,王羲之书法之所以能够统一汉字演进,最终实现唐代书法范式,是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和历史必然性的,并不是像有些专家所谓,出于帝王个人喜好,这完全缺乏汉字国家意识,只有所谓的书法艺术观点。
首先,王羲之书法来源于对汉魏以来,书法成就高度发展者蔡邕、钟繇这个传统的继承;第二,从隶书替代篆书的汉字演化过程中,始终没有过统一师法;第三,即使蔡邕、钟繇的书法,也是没有统一师法时代的优秀书法而已。而王羲之书法确系在东晋和南朝被推崇,也是一种师法统一的起点;第四,南北朝时期,王羲之书法也影响了北朝书法的演进方向。
事实上,王羲之书法确系有其深刻的历史性硬核道理。
道理一:是好,道理二,是快。楷书完成了对隶书改造,其中书写效率是楷书最具社会优势的硬核之一,这是隶书的艺术美无法竞争的强大硬核优势。
所以,唐代统一后,为什么王羲之的书法备受推崇,两个核心元素,首先,王羲之代表了东晋正统文化,第二,王羲之书法确实达到了汉字书写根本要求和理想,那就是又好又快,好是文化礼仪问题,快是一个社会效率问题,这就完美解决了汉代以来汉字“隶变”演化的归宿问题,王羲之的书法实践做出来历史性回答。
在南北朝至隋唐的政治统一进程中,谁继承华夏正统是关键议题。东晋南朝被视为汉魏文化的正统保存者。王羲之出身顶级门阀琅琊王氏,其书法完美承载了“魏晋风骨”与“中和之美”,自然成为正统文化最优雅的象征。唐代统一后,推崇王羲之,实质是对南朝正统文化的确认与接收。
在书法史上,王羲之处于汉字演变关键节点:他集楷书、今草、行书之大成,为汉字书写确立了新典范。他的创新在于“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的书体”,实现了实用与美感的统一,回答了汉字演化的“归宿”问题,其“中和”美学成为千年主流。
虽然王羲之在南朝已被重视,但唐太宗李世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他的做法是:
亲自定调:为《晋书·王羲之传》撰写赞辞,称其书法“尽善尽美”,远超钟繇、王献之等人。
举国推广:倾力搜求王羲之真迹,尤其是《兰亭序》,并命褚遂良、冯承素等名家临摹分赐,使王书成为官方范本。
还有他积极支持的《圣教序》,在客观上也是对王羲之书法标准化的推行。
在历史上,从来没有标准化推行行书,唐代不但推行王羲之的(应该是钟王体系的)楷书,为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还把行书也纳入规范书写。
王羲之的书法,恰好在其所处的历史节点上,同时满足了文化正统性的“礼”和文字演进的“用”,因此被后世共同选择,并非偶然。
汉字发展演变的历史证明:汉字必须找到书写起来,又好又快的艺术实践,王羲之用自己的书法艺术实践回答了历史的要求。因此,成为魏晋南北朝分裂时代结束以后,如何继承书法传统的问题。
唐代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来,首次实现长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统一时代,因此更有历史窗口期,实现汉字书写的师法统一问题。
唐太宗锚定了王羲之书法作为历史方向性的标杆,所以,唐代也是确立汉字标准化的起点。
唐太宗之所以锚定了王羲之,也不是随便喜好而是有深刻历史原因的。原因一,首先是基于正统文化遗产是继承问题。其次是王羲之书法具备了这份正统文化遗产具有“又好又快”的事实。
好,是一个礼仪问题,快,是一个社会效率问题。王羲之全面满足了这两个条件。
这个逻辑环节 在于:
1. 师承有序(渊源):王羲之书法直接取法汉魏正统蔡邕、钟繇,并非无源之水。确保了其法度范式的纯粹性与权威性。 解决了“从哪里来”的问题,使其变革具备合法的历史根基,而非凭空创造。
2. 填补空缺需求,隶变之后,楷、行、草等新体在实践中迅速发展,但长期缺乏被广泛认可的、系统的笔法体系与审美典范,以及国家的介入。 汉字演进到新阶段后,对统一“师法”的内在迫切需求,为大师的出现提供了历史舞台。
南 王羲之书法在东晋和南朝被尊为典范,并通过南北交流,如魏碑中已见王书笔意,深刻影响了北朝书风,形成了广泛的接受基础。 在政治分裂时期,完成了文化上的预先整合,为日后全国统一标准奠定了南北共识。
4. 唐代实现长期稳定统一后,面临文化整合与制度建设的历史任务。唐太宗以政治力量,将早已具备文化共识的王羲之书法“锚定”为官方的、唯一的方向性标杆。 利用统一的“历史窗口期”,以王羲之为枢纽,一次性解决了书法“师法统一”和文字“书写标准化” 两大问题,深刻影响了后世。
唐太宗及其后继者通过科举、弘文馆教习、法帖刊刻将王羲之的书写范式,从一种高雅的士族艺术,提升为国家选拔人才、教育士子、传播文书时必须参照的“标准体”。这类似于秦朝“书同文”在新时代的深化——从统一字形结构,进阶到统一书写的美学范式和笔法系统。
唐代确立的这一“钟王唐楷”标准体系,经由宋《淳化阁帖》等官方工程的强化,成为此后一千多年中国书写文化的“源代码”。后世几乎所有唐系书家的创新,都是在此标准之上的增损与发挥。
只因为如此,唐系书法体系,也是汉字书写和书法艺术的最主流的书法体系。
因此,王羲之在唐代被推崇,绝非仅因帝王个人喜好,而是一次酝酿了数百年的历史必然选择。它完美回应了从汉末到南北朝长期积累的文字书写统一化的社会需求,并在唐朝这个空前统一和强盛的时代,借助最高政治权力,完成了从文化自觉到国家制度的最终飞跃。您所勾勒的,正是一部浓缩的“汉字书写规范化史”。
在《新唐书·选举志》中,明确记载了唐代吏部选拔官员的四条标准:
“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这说明,“楷法遒美”是当时国家对官员“书”(书法)这项能力的法定要求,即楷书要写得刚劲而优美。
这一制度成为新时代国家管理者晋升的“硬指标”:由于书法是选官的法定标准之一,所有士人都必须竞相学习精妙的楷法,这直接催生了社会性的练字风潮。
而所谓“楷法遒美”,在艺术上要求接近欧阳询、虞世南等大家,而这些大家的笔法,正是上承王羲之一脉的书风。制度通过推崇这些书法家,实际上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以王羲之为源头的书写范式。
唐太宗个人推崇王羲之,而唐代“楷法遒美”的铨选制度,则将这种推崇制度化、普适化,使书写范本从宫廷鉴赏的圈子艺术,成为天下士子求取功名必须掌握的标准技能。这正是政治权力塑造文化标准的典型体现。
将王羲之一脉的书法确立为国家书写标准,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汉字书写的“师法统一”问题。
湖南出土西晋简牍
我们从汉隶到魏碑,以及东晋时代的碑版简牍考古发现来看,没有师法统一,是隶变以来的汉字书写的基本社会形态,而唐代彻底改变了这个基本形态,形成南北统一的汉字书写规范的基本模式和国家标准。
至于书法艺术文化,也不是与这个新体系相矛盾而是统一多样并存的,例如唐玄宗写的《泰山封禅记》就是用隶书写的,清代兴起的金石学,也是因书法而兴,与汉字师法统一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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