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如何从司法个案跃升为驱动治理现代化的系统合力?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中央级法治期刊《人民法治》,始终聚焦基层法治实践与社会治理创新,其最新一期便重点关注并呈现了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的探索。该院创新构建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其核心价值在于将碎片化的行政司法协调,系统化、制度化为一套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津市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具备可操作性的基层司法样本。
【实践亮点聚焦】
1. 高位协同:推动建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覆盖23个部门,以会议纪要固化任务分工。
2. 硬核工具:设立近300万元破产援助资金,并推行“一案一市领导牵头”专班模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
3. 多维效能:对外通过“重整融资+信用修复”提升资产价值65%、“司法处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化解信访风险;对内通过专业化改革实现破产财产变现率82%、审限内结案率92%。
津市法院府院联动优营商破难题
近年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2025年以来稳妥办结各类破产案件10件,成功化解审理进度慢、资产处置难等突出问题,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津市法院主动将破产审判融入市域治理大局,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组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23个市直单位参与的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建立“双定期”工作模式,每月召开案件推进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12类36项任务分工,形成“问题共商、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工作闭环。常德市率先推行破产案件“一案一市领导牵头”机制,案件受理后即由市委市政府指定包案市领导,统筹法院、税务、人社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通过“提前介入研判+全程法律指导+专项风险防控”的协同模式,2025年已成功化解税务清缴、职工安置等疑难问题47个,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同时,在市财政局开设破产援助资金专账,整合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资金近300万元,建立“审批小组+动态监管”机制,该专项主要用于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支付、诉讼费用减免等应急支出,今年以来已审批使用资金89万元,保障6件无财产案件顺利推进。
针对不同企业状况分类施策,对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优先适用重整程序,津市法院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出“重整融资+信用修复”组合拳。在兰苑宾馆破产案中,通过30余次府院会商确定“边破边营”方案,协调税务部门落实税费缓缴政策,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盈利,目前资产招商估值已达1200万元,较清算价值提升65%。建立“司法处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君坤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中,协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召开34次协调会,完成烂尾楼盘的消防整改、产权补办等工作,推动项目于今年4月竣工验收并恢复销售,化解购房群体信访风险12起。制定《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实行“个案考核+年度考评”双轨制,将资产处置效率、债权人满意度等6项指标与报酬挂钩。2025年已对3家履职不力的管理人下调报酬比例,对2家优秀管理人优先推荐案件,推动破产财产平均变现率提升至82%。
津市法院出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定》,明确债权债务清晰,资产单一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行“一裁终结”模式。2025年已有4件简单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较普通程序缩短审理周期70天,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0%。组建由院庭长牵头的破产审判专委会,吸纳12名业务骨干定期开展“疑难案件会诊”,通过类案检索、法律论证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2024年以来已召开专题研讨会16次,破解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划拨土地处置等疑难问题19个。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2025年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5件,占比达50%。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督办机制,对未结案件实行“一案一策”推进表管理,审限内结案率达92%,位居常德市基层法院首位。
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破产案件“数字协同平台”,推动司法数据与政务信息实时共享,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本文原载于《人民法治》杂志 2026年1月上 / 总第217期 / 第70版
作者: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谭橙 马建平
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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