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景德镇男子廖某某因与女友争吵泄愤,在闹市街头疯狂飙车,撞死一家三口,酿成两条壮年生命与一个未满周岁婴儿的悲剧。
2026年1月9日,案件一审落判,廖某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受害者家属“死刑立即执行”的强烈诉求最终落空。
这场由琐事引发的惨案,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灭顶之灾,更撕开了情绪失控的可怕代价,而凶手家属事后的嚣张言行与判决结果的落差,更是刺痛了无数公众的共情之心。
2024年10月2日傍晚6点42分,景德镇昌江大道上车水马龙,节日的氛围还笼罩着这座瓷都。
31岁的胡某抱着不满周岁的儿子,和30岁的妻子王某刚停好车,准备穿过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去母亲家赴一场早已备好的晚餐。
几天后就是孩子的周岁生日,一家人还约好了要拍全家福,没人能预料到,这趟温馨的归家路,会变成一条绝命路。
此时,一辆白色特斯拉Model3正从东向西疾驰而来。根据事后的司法鉴定,驾驶员廖某某在撞击发生前的14秒内,两次将电门踏板踩至100%,车速从静止飙升到每小时128.96公里,而该路段的限速仅为每小时40公里。
撞击发生时,车辆速度仍高达每小时107.28公里,这样的速度,在繁华的城市街区里,任何避让都显得徒劳。
这场惨剧的起因,荒诞得让人难以接受。等待红灯时,廖某某和同车女友孙某某,竟因为“鹦鹉是何时开始学舌的”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执。
争吵引发的愤懑,叠加堵车带来的烦躁,让廖某某把所有负面情绪都倾泻在了油门上。
女友惊恐地呼喊“我错了,前面有人,慢点慢点”,可这样的劝阻完全无效,车辆在短暂松油后,再次被猛力加速,最终吞噬了三条毫无防备的生命。
事发之后,廖某某的反应更是让人心寒。现场目击者称,他下车后异常冷静,甚至带着几分茫然,坐在路边抽起了烟。
这种与惨烈现场格格不入的平静,通过传到网上后,瞬间点燃了公众的怒火。
比廖某某事发时的冷漠更让人气愤的,是他父亲事后的一系列操作。受害者家属沉浸在失去儿子、儿媳和孙子的巨大悲痛中,老两口一夜之间精神崩溃,患上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和重度抑郁,只能靠药物维持生活。
儿媳王某由爷爷抚养长大,老人得知噩耗后悲伤过度,不久也含恨离世,这场车祸直接摧毁了两个家庭的未来。
可就在受害者家属最需要安慰和道歉的时候,廖父却带着一种令人错愕的“务实”找上门。
他提出赔偿80万元,还承诺将来让儿子出狱后,给受害者父母养老送终。
在他看来,这或许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可在痛失至亲的家属眼中,这无疑是最刺耳的侮辱。
面对这样的无理要求,胡某的父母断然拒绝出具谅解书,放话就算给八十亿也不会原谅,只求法院判处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廖父在一段曝光的通话录音里,竟声称“你们一家三口死是天灾,一直追着我儿子要求他死刑不放是人祸”。
这句颠倒黑白的“天灾人祸论”,彻底引爆了舆论,网上一边倒地呼吁严惩凶手。
2026年1月9日,历经三次延期审理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基本一致,认定廖某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但同时,法院也列出了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廖某某在看见被害人后,采取了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并非积极追求死亡结果发生;
此外,廖某某在案发后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依法被认定为自首。
综合这两点,法院最终判处廖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结果,让受害者家属满心的期待彻底落空。三条人命换来的不是“一命抵一命”的报应,而是一个存在“生还可能”的判决,这成了他们心中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景德镇灭门案的一审判决落下帷幕,可由此引发的讨论却愈演愈烈。
法院认定廖某某的主观故意为“间接故意”,这一法律定性真的符合公众对案件的认知吗?紧急制动的避让行为,能否抵消他此前疯狂飙车的主观恶性?
自首情节的考量,固然符合法律条文,但在三条鲜活生命逝去的沉重代价面前,这样的“从轻”是否真的合理?
凶手家属事后嚣张的言行,不仅没有为廖某某争取到谅解,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这是否应该成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更值得深思的是,当法律判决与公众朴素的正义观出现落差时,我们该如何平衡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死缓的判决,能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些许慰藉吗?
而对于那些因一时情绪失控酿成大祸的人,又该如何从根源上遏制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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