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和王安石,我们都是从小学课本里开始认识,那时只知道他们都是诗人,后来知道他们与常州都有历史渊源。苏东坡一直念叨常州人的好,14次来到常州,两次上表皇帝请求住在常州,最后还终老在常州。王安石曾经担任常州知州。尽管王安石在常州时间不长,但他勤政爱民的形象深深印在了常州人民心中,常州人还建了半山亭纪念他。
两位诗人本应唱和交游,但在北宋的政治风云之下,两人之间产生了一系列恩恩怨怨。
北宋熙宁年间,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席卷朝堂,搅动了大宋的政治风云。在这场变法的漩涡中,王安石以雷霆之势推行新法,意图革除积弊、富国强兵;而苏轼则以犀利的笔触、直言的进谏,成为反对新法阵营中的标志性人物。两人因政见针锋相对,一度形同水火,却在岁月的沉淀中,演绎出一段“和而不同”的君子佳话。
苏轼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并非一成不变的顽固反对,而是经历了一个从激烈批判到辩证审视的转变过程。
变法之初,宋神宗力排众议,启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等一系列新法接踵而至。彼时的苏轼正值壮年,满怀“致君尧舜上”的理想,他目睹新法推行过程中的种种弊端,直言不讳地上书神宗皇帝。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他痛陈新法“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批评青苗法看似救济百姓,实则沦为官府强制放贷、搜刮民财的工具;免役法的推行,让原本负担较轻的百姓骤然承受高额役钱,加剧了社会矛盾。他的谏言字字恳切,却也因此触怒变法派,被迫离开京城,辗转杭州、密州、徐州等地任职。
远离朝堂的苏轼,在地方官任上亲眼见证了新法的另一面。在杭州,他看到免役法虽有瑕疵,却能让百姓从繁重的徭役中解脱出来,安心务农经商;在徐州,他亲历黄河决堤,依靠保甲法组织起来的民间武装,迅速完成了抢险救灾、加固城防的任务。这些亲身经历,让苏轼开始反思自己此前的立场。他意识到,新法并非全然“祸国殃民”,其背后的强国初心值得肯定,只是在执行层面出现了偏差,“法虽善,然非其人不行”。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入狱,后贬谪黄州团练副使。数年后奉诏内迁,途中曾两度停留常州,并在此地卜宅置田,萌生了“终老于斯”的念头。
彼时的常州,作为江南富庶之地,正是新法推行的重点区域。苏轼在这里与当地士人、乡绅促膝长谈,细究青苗法在常州乡间的实施状况——他发现,若官吏清廉、执行得当,青苗法的低息借贷确实能解农户春耕乏粮的燃眉之急;可一旦遇上苛吏盘剥,便会衍生出“抑配”“加息”等乱象,让百姓苦不堪言。同时,他也留意到,免役法在常州的推行,让不少原本被徭役束缚的手工业者得以专心营生,间接促成了常州纺织业的兴盛。这些来自民间的真实反馈,进一步夯实了苏轼“去弊存利”的变法观,也让他愈发坚定:政策的优劣,从来不在条文本身,而在执行的人与落地的土壤。
“乌台诗案”的爆发,成为苏轼与王安石关系转变的关键节点。元丰二年,苏轼因诗文中的“怨谤”之语被捕入狱,性命危在旦夕。此时的王安石早已罢相,闲居金陵,但当他听闻苏轼的遭遇后,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上书神宗皇帝:“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正是这句掷地有声的谏言,让宋神宗动了恻隐之心,苏轼才得以从轻发落,贬谪黄州。经此一役,苏轼对王安石的看法彻底改观,他深知,两人的分歧只在政见,无关私怨。
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奉诏从黄州移任汝州,途中特意绕道金陵,拜访闲居于此的王安石。这一次相会,没有朝堂上的剑拔弩张,只有两位文坛巨匠的惺惺相惜。他们同游蒋山,煮酒论诗,谈经说佛,从新法利弊聊到人生哲学。王安石望着眼前的苏轼,慨然叹道:“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言语间满是欣赏与敬佩。苏轼也对王安石的学识与胸襟赞不绝口,写下“从公已觉十年迟”的诗句,道尽了相见恨晚的遗憾。
这场金陵相会,消解了两人多年的隔阂。此后,苏轼虽依旧不认同新法的核心主张,但也不再一味否定,而是主张“去其弊而存其利”。元祐元年(1086年),司马光执政,力主全盘废除新法,苏轼又站出来反对,主张保留免役法等合理举措,为此不惜与司马光争执不休。这份不盲从、不偏执的态度,正是他从对变法的辩证思考中得来的智慧,其中亦凝结着他在常州乡间体察到的民生百态。
同年,王安石病逝,朝廷追赠太傅。苏轼奉旨撰写《王安石赠太傅制》,在制文中,他客观评价王安石的一生:“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承认其“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即便对新法仍有保留,他也毫不吝啬地肯定了王安石的才华与操守。
苏轼与王安石的交往,堪称北宋士大夫精神的缩影。他们因政见不同而争执,却始终坚守君子之道,不因人废言,不因私废公。苏轼对变法的态度,从激进反对到理性审视,彰显的是他“实事求是”的为政理念;而他对王安石的感情,从针锋相对到惺惺相惜,见证的是两位伟人超越政见的人格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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