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发布一则引人关注的公告,涉及一起涉嫌无证经营燃气的案件。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非法经营燃气的严重后果,也为相关行业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案件概述:无证经营面临严惩

根据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发布的公告,当事人刘春初(身份证号:4521**********5037)因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被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刘春初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买燃气并进行销售,这一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拟处罚决定:违法成本高昂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并参照《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拟对刘春初作出以下处罚:

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27,721元;
3. 处以罚款人民币440,000元。

两项合计,将面临高达967,721元的处罚。

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刘春初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对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及内容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该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请求。

行业警示:合法经营是底线

燃气行业关系公共安全,我国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微信公众号:燃气世界),并依照许可范围、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无证经营燃气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可能因缺乏专业资质和设备,埋下严重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趋势: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此次案件反映了对燃气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无证经营燃气的违法成本将越来越高。行业从业者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燃气供应商,共同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安全。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合法经营是燃气行业的底线要求。扶绥县这起无证经营燃气案件的查处,彰显了执法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决心。

来源: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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