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与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品牌核心资产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2025年,一起涉及“喜茶HEYTEA”与“禧茶”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宣判,引发广泛关注。

本案不仅揭示了商标近似性、商品和服务类似性以及商标地域性等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还为企业在跨境经营中的商标保护提供了深刻启示。本文通过深入剖析“喜茶”VS“禧茶”案例,结合中国商标法的最新实践,探讨商标侵权法律边界,并为企业提供可操作的合规建议。

案例背景

1. 品牌概况

深圳A公司自2016年推出“喜茶HEYTEA”品牌,凭借创新的茶饮产品和独特的品牌形象,迅速成为中国茶饮行业的领导品牌。截至2025年,“喜茶”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开设门店,品牌知名度显著,其注册商标“喜茶HEYTEA”在中国内地覆盖多个类别,包括餐饮服务(第43类)和饮料产品(第32类)。香港B公司则是一家饮料企业,其“禧茶”品牌主要生产和销售预包装瓶装茶饮料,未在中国内地注册“禧茶”商标,但通过跨境电商和线下渠道在内地市场推广,引发了与“喜茶”的商标纠纷。

2. 案件起因

2023年,深圳A公司发现香港B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内地市场销售标有“禧茶”商标的瓶装茶饮料,且在营销活动中使用了与“喜茶”高度近似的标识和宣传语。深圳A公司认为此行为侵犯其商标权,遂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争议焦点

本案涉及三个核心法律问题:商标近似性、商品和服务类似性以及商标地域性。以下逐一分析:

1. 商标近似性

被告主张:香港B公司辩称,“喜茶”与“禧茶”在字形、读音和含义上存在显著差异。“喜”表示快乐、喜爱,“禧”则指吉庆、福气,两者在含义上无关联,且视觉效果不同,不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法院认定:福州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标司法解释》),从字形、读音、含义和整体印象四个维度判断商标近似性。法院认为:

  • 字形:“喜”与“禧”均为繁体字结构,笔画复杂且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在短时间内区分。
  • 读音:两者均读作“xǐ chá”,发音完全相同。
  • 含义:虽然“喜”与“禧”在具体含义上略有差异,但均传递吉祥、积极的意象,情感色彩相近。
  • 整体印象:在茶饮消费场景中,“禧茶”易使消费者联想到“喜茶”,尤其是在“喜茶”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

因此,法院认定“禧茶”与“喜茶”构成近似商标,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两者存在关联。

2. 商品和服务类似性

被告主张:香港B公司认为,“喜茶”主要经营茶馆和餐饮服务(第43类),而“禧茶”专注于预包装瓶装饮料(第32类),两者在商品类型、销售渠道和商业模式上存在根本差异,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

法院认定:法院依据《商标司法解释》第12条,结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分析商品和服务类似性。法院指出:

  • 消费群体:两者均面向年轻消费者,目标市场高度重叠。
  • 功能与用途:“喜茶”的茶饮服务和“禧茶”的瓶装饮料均以茶为基础,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饮品的需求,功能相近。
  • 销售渠道:两者均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零售渠道销售,渠道重叠度高。
  • 品牌联想:鉴于“喜茶”的高知名度,消费者可能误认为“禧茶”瓶装饮料是“喜茶”的延伸产品。

法院进一步参考了《商标法》第13条关于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规定,认为“喜茶”作为驰名商标,其保护范围可适当扩展至相关商品类别。因此,“禧茶”的瓶装饮料与“喜茶”的茶饮服务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

3. 商标地域性

被告主张:香港B公司强调,“禧茶”商标已在香港注册并合法使用,其在内地市场的经营活动不应受内地商标法的约束。

法院认定:法院依据《商标法》第4条和《巴黎公约》第6条,明确商标权的地域性原则。商标权的效力仅限于注册地,香港B公司在香港注册的“禧茶”商标在中国内地不具备法律效力。未经深圳A公司许可,香港B公司在内地使用“禧茶”商标,构成对“喜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法院判决与理由

2025年,福州中院做出判决,认定香港B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内地使用“禧茶”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违反《商标法》第57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1.停止侵权:四被告立即停止在内地市场使用“禧茶”商标及相关标识。

2.经济赔偿:综合考虑“喜茶”的品牌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市场影响,判令被告赔偿深圳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3.销毁侵权产品:没收并销毁标有“禧茶”商标的库存商品及宣传材料。

法院特别指出,“喜茶”作为驰名商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还可能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案例分析与启示

1. 商标近似性的多维度判断

本案中,法院对商标近似性的判断采用了综合分析方法,涵盖字形、读音、含义和整体印象。这种方法在实践中为商标权人提供了更灵活的保护空间。尤其对于知名品牌,法院倾向于从消费者认知角度出发,认定近似商标可能引发的混淆或联想。企业应在商标设计时避免与现有知名商标在字形或读音上过于接近,以降低侵权风险。

2. 商品和服务类似性的动态评估

本案表明,商品和服务类似性的判断不再局限于《尼斯分类》的类别划分,而是更注重实际消费场景、目标群体和销售渠道的关联性。随着消费升级和品牌跨界经营的增加,法院对类似性的认定趋于宽泛,尤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所扩展。企业需警惕跨类别侵权的风险,尤其是在相关行业拓展时。

3. 商标地域性的严格适用

商标权的地域性原则是本案的核心法律依据。香港B公司试图以香港注册的商标为抗辩理由,但未能获得法院支持。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企业必须在目标市场完成商标注册,否则将面临侵权指控。跨境电商企业尤其需要注意,在进入新市场前,应提前布局商标保护。

4.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喜茶”在本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了跨类别的保护。这反映了中国法院对知名品牌的倾斜性保护态度。根据《商标法》第13条,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还可延伸至可能导致混淆的其他领域。企业应积极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以增强品牌保护力度。

对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1.加强商标注册与保护:

企业在进入新市场前,应尽早在目标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避免因地域性限制导致侵权风险。建议采用多类别注册策略,覆盖可能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2.提升商标设计独特性:

在商标设计时,应避免与现有知名品牌在字形、读音或含义上过于接近。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商标检索和风险评估,可有效降低侵权可能性。

3.建立品牌监测机制:

企业应定期监测市场上的商标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侵权行为。通过微信、电商平台等渠道的品牌保护工具,可快速锁定侵权线索。

4.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企业应迅速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以阻止侵权行为继续。根据《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可有效减少侵权带来的损失。

5.跨境经营的合规策略:

跨境电商企业需熟悉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特别是商标地域性原则。建议与当地律师合作,确保在目标市场的商标注册和使用合规。

“喜茶”VS“禧茶”商标侵权案为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全球化竞争中,商标保护不仅是品牌战略的核心,也是市场竞争的法律底线。本案通过对商标近似性、商品和服务类似性及地域性原则的全面解读,凸显了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严谨态度。随着中国商标法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企业应更加注重商标的主动保护与合规管理,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康信IP平台--企业商标管理好帮手

企业在商标管理中可引入康信IP平台(service.kangxin.com),其功能可提供有力支持:平台支持全球100+国家/地区的商标注册与监控,通过AI图形算法和大数据实现“以图查图”及多语言文字商标精准查询,降低侵权风险;实时监控近似商标公告与电商平台侵权行为,自动触发投诉或法律行动;同时提供商标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续展、变更、转让等流程的线上化操作,助力企业高效构建品牌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