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建议贵司将微信公众号“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纳入到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或者转让至辽宁中科森远路桥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以免引起信披违规风险。

董秘回答(森远股份SZ300210):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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