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刘虎
72岁的杜守哲,因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工程中申报一笔106万元工程款,被认定合同诈骗。他坚称自己只是按政府指令“转移支付”,并未欺骗任何人。这场围绕工程变财政程序与司法认定的争议案件,目前正在沈阳中院二审。
涉案工程是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启动于2019年10月。按招投标结果,中标企业大连宏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宏伟公司)负责包括水井房、配套设施以及“地埋电缆”在内的施工内容。
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最东端的碾盘沟村饮水工程。刘虎摄
但在工程推进过程中,项目发包方苏家屯区农技与执法中心,以通知文件形式要求各村自行完成地埋电缆接电施工。项目2020年12月进行验收时,地埋电缆的106万余元费用被农技与执法中心相关人员纳入原合同结算。
4年多后,106万余元被作为合同诈骗的核心事实提起诉讼。
苏家屯区法院认为,杜守哲在工程结算中虚报未施工地埋电缆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
辩护方提出相反观点,认为从合同文本、公章审批、官方通知到验收与竣工图确认,农技与执法中心对施工主体变化并非不知情。辩护方同时提交第三方证言,主张涉案款项属于转移支付。但未被采纳。
“地埋电缆本身是中标合同约定项目,是农技与执法中心擅自变更施工主体,事实上也验收合格。”杜守哲说,不论谁施工,工程做了,付这106万余元工程款天经地义。“我作为合同主体之一,申报这笔款怎么就犯罪了?”
杜守哲以一审判决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对案件定性错误为由,已上诉至沈阳中院,请求改判他无罪。
01
因合作人举报,退休干部经监委调查后被移送公安
2025年年末,经过多番思量后,杜守哲还是决定给负责他合同诈骗案二审的沈阳中院法官写了一封《陈情书》。
杜守哲生于1954年,从部队回到地方后,先后在乡镇、企业、机关任职,2008年以副巡视员提前退休。
2019年10月,大连宏伟公司中标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为4856万余元,工期为66日历天。
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资料显示,工程概算投资5520.17万元,资金来源于沈阳市财政资金。
同年10月22日,发包人苏家屯区农技与执法中心与大连宏伟公司签订《合作文件》。其中约定,该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苏家屯区12个街道的水源工程中的地埋电缆。
“因为新冠疫情的缘故,往来不便,经人介绍,大连宏伟公司将该工程交由我来执行。”杜守哲说,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他让景某担任副总经理,负责处理项目的一些工作。
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最西端的杨孟达村饮水工程。刘虎摄
景某和杜守哲因为一些款项问题反目。杜守哲说,景某便向纪委监委举报他以求钱财。
笔者获得的一段形成于2023年12月1日的录音文件中,景某表示,如果通过诉讼,成本太高。他认识辽宁纪委的人,如果通过写材料举报杜守哲在项目中弄虚作假、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损失等问题,能对他直接展开调查,相比法院诉讼,纪委监委查案速度更快。
2024年6月3日晚上10点多,杜守哲和爱人到小区车库外出回家时,被自称是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控制,当天,两人便被留置。
杜守哲说,他被留置调查前,农技与执法中心原副主任林殿香、原工作人员王加涛已因其他事情案发。
12天后,没被查出问题的杜守哲夫妇被解除留置。杜守哲说,因为留置时被逼承认案情,他的爱人精神崩溃。解除留置回家后出现精神分裂,被送往精神医院治疗。
以为纪委监委调查结束就没事的杜守哲,没想到形势会在2025年3月25日急转直下。
这天早上8时许,血压高达200mmHg且患主动脉夹层、腹主动脉瘤等疾病的杜守哲在医院住院治疗。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民警到他的病房宣布,他们接到苏家屯区纪委移送的案件线索,称他在2019年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在地埋电缆的工程量、造价上造假骗取工程款,涉嫌诈骗罪的案件线索,警方对其立案调查,同日将其控制。
同年4月16日,患病的杜守哲被监视居住。
02
地埋电缆百余万工程款,被指控诈骗
不到4个月,苏家屯检察院以杜守哲犯合同诈骗罪为由,向苏家屯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9年10月,杜守哲借用大连宏伟公司资质中标了苏家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并以大连宏伟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杜守哲在明知应按照合同约定安装地埋电缆,但实际并未安装的情况下,授意负责内业的施工人员韩某编造虚假的工程现场认证单和完工结算书,虚构地埋电缆已由其施工完毕的事实,欺骗农技与执法中心原副主任林殿香(已判决)、工作人员王加涛(已判决)签字、盖章,从而骗取农技与执法中心工程款。
经审计,合同清单项的地埋电缆未施工部分,金额为106万余元。
杜守哲表示,他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所谓的虚构地埋电缆一事,并不属实。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没有进行地埋电缆施工,工程如何能交付使用?自来水如何能送到农户家中?”杜守哲表示,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技与执法中心擅自变更施工主体,地埋电缆由各个村子自行施工,但相关的费用由大连宏伟公司进行申报后转移支付。
杜守哲的辩护律师也提供相关证据对此予以证实。
2020年11月11日,农技与执法中心向苏家屯各街道办事处发去《关于苏家屯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接电的通知》称,在工程项目批复中,此项目为改造工程,利用原有供电设施为饮水工程供电,为保证饮水工程按时通水,请各街道办事处敦促各村委会11月30日前接通电源,如因供电问题影响工程无法交付使用,责任由村委会承担。
这份《通知》后来成为本案争议最集中的文件。
各个村主要领导的证言,也能与《通知》内容印证。其中有11个村支书证实“水井房施工完毕,是施工队告知村里,接电的事不属于他们的施工范围,让村里自行接电”,证实农技与执法中心对地埋电缆由村里负责,是明知的。另有3名村支书表示“接到明确通知或街道告知区里有《通知》,要求各村自行接电源”,这与在案《通知》相互印证。
苏家屯区检察院。刘虎摄
辩护人表示,基于这些证据,合同双方对于地埋电缆项目由村里施工不由杜守哲施工是明确知晓的。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农技与执法中心其实不能擅自变更地埋电缆项目的施工人。因为《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政府采购法》也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本案中,农技与执法中心下发《通知》将地埋电缆项目变更为各村单独施工,其实质是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立合同的实质变更,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由于项目资金属财政资金,各村单独施工的工程款面临无法正常支付,能够合理申报工程款的合理途径,只能是这些项目由各村施工完成,但工程款的申报只能由大连宏伟公司去报领,申领下来后由其转移支付给各个村子,本案即是如此操作。
杜守哲表示,工程完工后,他们按工程进度款已拿到3378万元工程款,按当初的结算,农技与执法中心还欠1700余万元,地埋电缆项目的106万余元亦包含其中。
03
第三方证人亦证实系转移支付,律师作无罪辩护
辩护人说,除杜守哲自己的笔录和当庭陈述外,另一个能证实他系转移支付的关键证人,是负责设计饮水安全工程的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分院王某新,他也是该工程的5人验收组成员之一。
王某新的笔录证实,验收时,建设单位(农技与执法中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在场,他提出“地埋电缆没用”的问题,建设单位的王加涛对他说,从村里的变压器到水井房位置的线路由村里跟区电业局协调电力施工单位施工,但费用在这个工程里出,这个费用只能在地埋电缆项出。
苏家屯区监察委。刘虎摄
辩护人认为,王某新的证言能明确证明,农技与执法中心不仅在形式上以《通知》明确地埋电缆项目由各村施工,费用结算由杜守哲统一申报;杜守哲的行为系依据农技与执法中心指令而为,旨在代领国家专项资金并转移支付,并没有欺骗的意图。
“作为庭审查明的被害人——农技与执法中心,自始至终对地埋电缆项目的相关情况是明知的,没有被杜守哲骗,也不可能被杜守哲骗。”辩护人表示,因为大连宏伟公司与农技与执法中心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发包的工程中包含案涉地埋电缆项目,农技与执法中心又下发《通知》,要求将地埋电缆项目由各村施工。
2020年11月30日,农技与执法中心在杜守哲上报的明确列有地埋电缆项目的竣工图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这距离下发《通知》仅过去9天。
此外,对农技与执法中心负责的第三方设计单位人员在验收时明确对“地埋电缆”提出疑问,王加涛当场回复:由案涉项目出费用。
这一过程,实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农技与执法中心对地埋电缆项目不是杜守哲实际施工的情况是清楚的并且是其主导,通过杜守哲申报工程款转移支付给各村的意志是清晰、连贯的。农技与执法中心作为政府机关,不可能被一个自己全程主导、并多次确认的事实所欺骗。
对于检方指控杜守哲在如此公开透明、历经多重审批的流程中实施诈骗,其辩护人认为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他表示,杜守哲要诈骗这106万余元工程款,需要历经施工、监理、验收、申报、财务部门审核、第三方审核、多方批准等程序,必须经过发包方内部多个部门和外部监理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多层级经办人员、负责人之手,且这些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辩护方认为,通过一个本应是最严谨的官方审批、多方监督程序,去完成所谓的“诈骗”,这种指控在逻辑上无法自洽,违背基本常理与现有证据。
同时,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罪的灵魂,但杜守哲的行为不具备这一要件。
辩护人认为,杜守哲将地埋电缆项目纳入结算,并非“虚构事实”,而是基于农技与执法中心的《通知》和现场负责人的明确指令。其行为是履行总包合同、响应业主单位要求的表现,主观上是为了完成结算流程,而非非法侵占。
其次,其申报行为符合国家拨款项目的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此类工程款必须通过中标单位账户进行支付和核算,以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专款专用。
杜守哲申报地埋电缆项目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合规性要求,以便后续按农技与执法中心指令转付。若绕开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村委会,反而可能违反财政纪律。这一情节,反证了杜守哲行为的合规性,而不是欺骗性。
苏家屯区法院。刘虎摄
辩护人表示,杜守哲涉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技与执法中心原副主任林殿香、工作人员王加涛在笔录中撒谎,导致杜守哲受到两人的不实指控。
王、林二人在笔录中辩称,因为没有仔细审核,玩忽职守才导致被杜守哲虚假申报的完工结算报告所欺骗,造成了政府机关财产损失。
“从上述的王某新笔录、农技与执法中心下发的《通知》,以及竣工图上加盖的公章等客观事实,都与王、林二人的笔录矛盾。”辩护人表示,王加涛被判玩忽职守,林殿香也主张自己玩忽职守,盖因玩忽职守是过失性犯罪。
但在案证据材料都能证实,王加涛和主管领导林殿香,明知地埋电缆不是杜守哲施工,但仍然同意拨付杜守哲地埋电缆项目工程款,两人是故意犯罪,构成滥用职权或贪污,他们会遭受更严重的刑罚,有重大的说谎动机,将责任全部推给杜守哲并不意外。
退一步讲,即便林殿香、王加涛确属玩忽职守,并不等同于农技与执法中心产生错误认知,也不会导致执法中心被骗。
基于此,辩护人认为杜守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欺骗农技与执法中心,遂对其作无罪辩护。
04
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辩护人还发现,王加涛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的审判长,与杜守哲一案审判长系同一人。但是,两案的评判逻辑却完全矛盾,针对同一事实,在判决书里作出了不同的评判。
王加涛的判决书中,合议庭在评判杜守哲的事实时,认定王加涛系“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以杜守哲虚报的材料为准,在完工结算书加盖行政执法中心印章”,并判决王加涛犯玩忽职守罪。
意即是说,王加涛是过失性犯罪,他是因为疏忽大意,相信杜守哲提交的东西应该都是真的,他没看完工结算书。
但是杜守哲案检方指控的事实以及一审判决内容,则是王加涛看了杜守哲虚构的完工结算书,被杜守哲欺骗了,误以为是杜守哲施工,导致杜守哲诈骗成功。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矛盾。”辩护人说,既然另案认定王加涛是玩忽职守罪,那他就是过失,并没有受骗。既然王加涛没有受骗,那就不可能因为受骗而处分财产。他是因为他渎职过失处分财产,杜守哲就不能构成诈骗罪。
对于杜守哲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意见,苏家屯法院综合评判认为,经查,王加涛、林殿香认定玩忽职守是基于疏忽大意还是盲目自信,不影响杜守哲在工程结算中虚报未施工地埋电缆工程的事实,反而恰恰是因为王加涛、林殿香的玩忽职守,没有发现杜守哲虚报的事实,导致造成经济损失;杜守哲在供述中始终坚称地埋电缆工程由其施工,且林殿香、王加涛和涉施工村书记的证言均未提及,且转移支付亦无相关书证予以佐证,故均不予采纳。
2025年11月18日,苏家屯法院以杜守哲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30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06万余元。
沈阳中院。刘虎摄
杜守哲在《陈情书》中给二审法官写道,“我至今仍然坚信,我们的党与司法体系是公正的,光明的,正因为如此,我选择上诉”“我也坚信,我能够重见天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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