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到了检察院阶段,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拿到缓刑建议,如果检察官没给,是不是就一定要坐牢?其实不一定,即便检察院没给出缓刑建议,到法院阶段依然有机会争取。
根据最高检通报,去年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约96.6%,也就是说大部分案件法院会照单全收检察院的建议,但还有约4%的案件不采纳,其中就包括检察院建议实刑、法院最终改判缓刑的情况。比如有个案子,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坚持给一年半实刑建议,到法院后律师和法官沟通,当事人涉案金额两三万,认罪态度好且愿意退赃,法官当庭驳回了检察官的实刑建议,让当事人退赃后判了一年半缓刑。
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必须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决,法院有独立审判权,会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审查建议是否合理。要是觉得建议不合理,法院有权独立作出判决。比如有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子,检察官一开始建议拘役五个月实刑,律师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只是到派出所协助过调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完全符合缓刑条件,开庭时检察官直接变更建议为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法院最终采纳了新建议。
即便检察院没给缓刑建议,到法院阶段创造或出现有利条件,依然有机会判缓刑,常见的情况有这么几种:首先是退赃退赔拿到谅解,要是检察院阶段没退赔或没拿到谅解,到法院积极赔偿受害人、把钱退到法院或预缴罚金,这是最有效的方式;其次是罪名变更,比如从盗窃变为职务侵占、诈骗罪变为帮信罪,重罪变轻罪后量刑区间降低;第三是从轻情节变化,主从犯身份在法院被改成从犯,或者法院认定了检察院没认的自首、立功;第四是犯罪金额变小,法院因为证据问题认定的金额远低于检察院指控的金额,量刑区间跟着变化;还有一种是检察官比较保守,不愿意直接给缓刑建议,会在起诉书中写“认为法院可以考虑缓刑”,把权利交给法官,比如有个职务侵占案,检察官和律师沟通时说判缓刑可能性大,但不想直接出建议,最后法院真的判了缓刑;还有个有同种前科的案子,检察官没法直接给缓刑建议,但在起诉书中表明意见,让法院考虑,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机会。
其实很多当事人觉得检察院没给缓刑就没希望了,但刑事案件的结果往往在于是否坚持争取。比如退赃、找新证据、争取情节认定,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要放弃,到法院依然有可能逆转。就像有个律师说的,很多案子坚持到最后,才会知道结果是什么。
还有个案子,当事人宣告刑期在一年以下,但检察院因为他有同种前科没给缓刑建议,律师和检察官反复沟通后,检察官同意在起诉书中写“鉴于被告人情况,认为法院可以考虑缓刑”,同时选了速裁程序,最后法院真的判了缓刑。这说明即便有前科,只要在法律框架内争取,依然有机会。
所以说,检察院没给缓刑建议不代表一定要坐牢,关键是要找到辩护空间,在法院阶段创造有利条件。比如退赃、拿谅解、争取情节认定,这些都可能成为判缓刑的关键。很多时候,坚持到最后,才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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