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一则关于福建女商人林惠荣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位曾因职务侵占罪身陷囹圄 7 年的企业家,在历经多年申诉后终获再审无罪判决,其向漳州中院提交的近 3 亿元国家赔偿申请,也已于 1 月 8 日正式立案受理,这场漫长的洗冤之路终于迎来了新的进展。
时间拨回到 2012 年,彼时 52 岁的林惠荣还是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与合伙人池某等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致使公司正常运营受阻。未曾想,这场商业纠纷竟为她日后的人生埋下了祸根。
2013 年 5 月 20 日,林惠荣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接受调查。她被指控未经池某等四名股东同意,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关键文件,将四人的股权擅自变更至其丈夫林明武名下。2016 年 5 月 30 日,漳浦县法院一审认定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面对这一判决,林惠荣坚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然而同年 11 月 14 日,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林惠荣在狱中始终没有认罪。2020 年,刑满释放的她没有选择沉寂,而是毅然踏上了申诉之路,誓要为自己讨回公道。这场申诉不仅牵动着她的家人,更引发了法学界的高度关注。2021 年 7 月 21 日,清华大学知名法学家周光权教授在《法治日报》发表文章《擅自转移、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文中专门提及林惠荣案,明确指出不宜将单纯的股权转移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为林惠荣的申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法学界的发声与林惠荣的坚持,终于推动案件迎来了转机。2023 年 5 月 15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福建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和裁定据以定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漳州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24 年 3 月 19 日,漳州中院再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欣慰的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在梳理全案证据后,建议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年 6 月,该案正式发回漳浦县法院重审。2025 年 2 月,漳州中院作出管辖权变更决定,将此案交由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审理。
2025 年 12 月 23 日,芗城区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这场长达十余年的纷争带来了关键性的突破。法院审理认为,随着新证据的出现,原审被告人林惠荣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是否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等核心问题,均存在无法合理排除的疑点和矛盾。全案证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据以定案的证据也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最终,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林惠荣无罪。
沉冤得雪后,林惠荣并未停下脚步。她向漳州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损害财产权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五项经济赔偿申请,索赔金额合计近 3 亿元人民币。此外,她还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法院公开赔礼道歉,二是责令相关司法责任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从身陷牢狱到再审无罪,从执着申诉到赔偿申请立案,林惠荣的经历不仅是一个个体的维权之路,更折射出司法公正的坚守与力量。我们期待漳州中院能尽快推进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给蒙冤 7 年的林惠荣一个公正的结果,也让公众看到司法纠错的决心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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