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7月2日清晨,盐城中级法院外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有人踮着脚询问结果,有人干脆搬来小凳子守候。被告席上的中年人叫蔡云旗,身板不高,额角却留着一道旧伤。法官宣读判决——有期徒刑十年。院门甫一打开,议论声炸开:“才十年?闻先生的命就值这点?”质疑如潮,当晚就有数十封信投向中央,要求重审。
距离昆明的那声枪响,已过去十一年。1946年7月15日傍晚,西南联大西仓坡的一条小巷突然传出密集枪声,闻一多倒在血泊中,长子闻立鹤也身中五弹。四天前,同样的子弹夺走了李公朴的生命。昆明街头贴满白纸黑字的传单,痛斥这一连环血案,民心激愤。可在彼时的云南警备司令部内,真正的凶手正被悄悄转移。
霍揆彰是这一转移的导演。此人出身黄埔一期,对蒋介石唯命是从。暗杀发生后,他假装缉凶,逮捕副官杨立德又严刑逼供,企图把案子推给已经失势的龙云系。做戏还需收尾,他挑出连长汤时亮和排长李文山“顶罪”,两名死囚酒后被换装押赴刑场,真正的行凶者则换上便衣,坐卡车去了大理。
暗流里终究留痕。1949年解放,各地镇反如火如荼。1950年,重庆公安逮住熊福广;1951年1月,王子民在福州被枪决;4月,袁炳南等四人在昆明正法。消息传遍报纸角落,还剩一个名字始终游离档案——蔡云旗。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差点在江苏盐城的一间油坊里彻底消失。镇上人只记得他阔绰、爱吹牛。一次酒席上,他豪气拍桌:“闻一多?那是我解决的。”同桌的胡大仲半信半疑,笑着回了一句:“酒壮人胆吧?”一句随口对答,却成了案情突破口。供销科科长张小凡获悉后,多次向公安反映。
公安第一次传讯时,蔡云旗神情镇定,自称抗战老兵,递上一份《附蒋人员登记表》:本人“毫无危害人民”,请详查。材料暂时挑不出毛病,他被释放。可举报信接二连三,侦查员索性奔赴云南翻案卷。尘封十年的口供上,蔡云旗的名字与“行动组组长”五个字并列,字体清晰。照片拿去给在押的李凡仁辨认,对方一眼指出:“没错,蔡老虎。”
1957年4月4日,盐城公安第二次收网。他被押进讯问室,仍旧嘴硬:“军人服从命令,有错也是上级的错。”然而证据摆在面前,辩词苍白。法院却只给了十年。为啥轻判?当时的司法机关更强调直接枪手的罪责,对组织者的故意程度认定偏谨慎,加之蔡云旗起义后无重大恶行,量刑偏轻。
但民众并不买账。“枪在谁手里?命令在谁嘴里?”这样的质问写进诉求。最高人民法院把卷宗压回盐城,要求补充审查。1958年4月26日,再审开庭,证据链更加扎紧——线路图、跟踪手册、招募记录一应俱全。法官朗声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庭外烟雨朦胧,却挡不住围观群众的掌声。
至此,李闻惨案的全部行凶者悉数伏法。回顾过程,一条清晰的时间线浮现:
1946年7月,李闻先后被害;
1946年8月,霍揆彰制造“假枪决”;
1950—1951年,首批凶手落网;
1957年4月,蔡云旗被捕;
1958年4月,再审判决。
有意思的是,当年美国特使马歇尔对蒋介石提醒暗杀的恶果,没想到十几年后被一句“酒后吹牛”坐实。试想一下,若无张小凡锲而不舍的举报,蔡云旗也许真能把油坊的榨油声当作晚年的掩饰。天网恢恢,漏网之鱼终被捞起,这既是法理的必然,也是民意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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