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振犁,原名张振离。1924年生。河南密县人。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1976年开始在河南大学任教,长期从事民间文学、民俗学以及中国神话的研究,后为该校文学院教授。历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研究河南分会副主席等,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终身成就奖等。
一、世界火神神话与华夏族系“盗火神话”的发现
火与每个民族发展的关系极为密切。旧石器时代属于人类社会蒙昧时期的中级阶段,而把火的使用作为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对人类的发展来说,火是一种生产力。火的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革命。人类能够对这种自然力进行支配,这就为以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因此,在每个民族的野蛮阶段,都产生过关于发现、掌握与使用火的神话。在世界范围和我国少数民族中,都有许多关于火的神话。它反映了原始人类与火的关系的生动景象。也正因为如此,在神话学的研究领域里,历来对火神神话的注意和探索,都是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从晚清时代起,西方神话学理论信息的传入,对我国学术界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作用。其中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把西方的研究动向和取得的成就,作为自己研究类比的对象。
希腊的《普罗米修斯盗火》神话被介绍进我国之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的学者不仅翻译这部作品,而且还从我国的神话世界里寻找能够与之相类比、匹敌的英雄神话人物,借以歌颂中华民族的精神。有的说夸父是“中国的巨人族和神权斗争的象征”。有的把我国的“鲧窃息壤”与希腊的“普罗米修斯盗火”神话相类比。有的认为普罗米修斯就是中国的火神,等等。后来,有人觉得这种类比不够妥贴,因此不承认中国有“盗火神话”。但是,随着神话研究的逐渐深入,尤其是随着这方面科学考察的广泛开展,新的看法脱颖而出,新的神话资料频频问世,再说中国无“盗火神话”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了。
首先,是80年代末期,有的研究者对以往将鲧与普罗米修斯类比的科学性,表示怀疑:他们认为,鲧窃息壤并非盗魔土治服洪水,而是鲧向相邻的帝部落扩展土地的治水行为。
其次,是在我国现在已发掘的神话资料中,不仅西南贵州的水族和东北的满族都有“盗火”神话。而且,作为中华民族前身骨干的夏族系,最近也发现了东方普罗米修斯式的盗火英雄神话。它象黎明东方的商星一样,照亮了世界东方神话的殿堂。
再次,华夏族系的“盗火神话”,查有实据。以往有人认为,汉族火神祝融神话(炎帝)产生自南方,应该是南方火神,而北方中原是没有火神神话的。实际上,今天在商丘县还完整地保存并矗立在广大中原东部地区的“火星台”,可以作证。中原有火神。这位火神是谁呢?就是商伯。商伯是典型的中国式的华夏族系的盗火英雄。关于他盗火给人间的神话,无疑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二、中原商丘地区的“商伯盗火”
与“普罗米修斯窃火”神话的比较
商丘地区关于火神的传说,原来只有《阏伯管火》这篇故事,它是作为历史传说人物掌管火正之官的政绩来颂扬的。这个传说主要讲:颛顼之后,帝喾作为这一带的部落联盟酋长,在巡视工作时,见商地人民没有火,生活很苦,才留下自己的儿子阏伯在这里任“火正”。阏伯辛辛苦苦为保存火种,做了很多事情。因此,他死后就被人民在他保存火种的土台上,修了座火神庙(或阙伯祠)。这座台就叫“阙伯台”(群众叫“火星台”,或“火神台”)。另一种说法是:商部落在一次大雨(或洪水)之后,火种被熄灭了,高辛氏(帝喾)便派儿子阏伯从别的部落取来火种,穿过森林、河流,躲过野兽,把火种送给商部落,并教人们学会了管火,用火,发展火。因此,他死后,人们怀念他的功绩,就在他存放火种的土台上修了“阏伯祠”,这两种传说,大体相近,即:都说阏伯是黄帝的曾孙、帝喾的儿子。他被列入黄帝族裔谱系之后,在历史上就载入了史册。同样,这两种传说,都没有神话的性质。这样的历史传说,在文献、史书(如《史记》《左传》)里都有案可查(尽管记载矛盾百出),加上历代统治阶级的宣传,因此,另一种关于“商伯盗火”的神话就湮没无闻了。
然而,口头传承的民间文学的生命力之强大,却是惊人的。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这篇《商伯盗火》的神话,由一位青年民间文学爱好者谢书民同学(河南大学中文系),在完成课堂学习的田野作业过程中,于1987年从一位本村(商丘县郭村乡谢寨村)年过六旬的不识字的农民故事家谢善行(hāng)老人的口里,记下来了。这篇神话简朴、浑厚,生动、感人。这才是商丘“火神台”的神话原型。它的被发掘,也使我们看清了神话被历史化的规律,的确是我国神话演变的重要制约条件之一。《商伯盗火》神话说:
商丘县城西南三里地,有座火神台。在火神台周围的老百姓中,一直流传着“商伯盗火”的神话。
传说:商伯原来是天上一方管火的火神。他听说人间没有火,日子很苦,就曾经多次偷着向人间投过火种,可惜都没有成。时间一久,这件事就让天帝知道了。天帝说商伯犯了天条,就把他贬下凡间为民。
商伯将要从天上来人间的时候,心想:这一次如果还不能把火种带下凡来,以后就再也没有指望了。当时,他就把一根蒿绳点着,悄悄地藏在衣服下面,冒着危险,把火种带到世上来了。
商伯来到人间以后,就辛辛苦苦地教人们:冬天用火取暖;夜晚用火照明;打猎时用火围捕野兽;吃饭有了熟食;还可以放火烧荒种田。人们从此过上了平安快乐的生活。
谁知道,时隔不久,商伯偷火到人间的事,很快又传到天帝的耳朵里了。天帝一听,心中大怒,决定立即发洪水淹没人间的火种,惩罚商伯。
霎时间,地上洪水滚滚,象猛兽一样,很快淹没了许多地方。村庄上的房屋、树木、顺水漂流。老百姓一时吓得四处逃散,谁也都忘了保存火种,只有商伯心里挂念着火种。当时,他急中生智,就召集一些人帮助自己筑起一座高大的土台,把火种放在上面,搭起个篷子遮蔽起来,然后,让百姓四处逃命。他独自一个人留在台上,看守火种。
很长很长时间过去了,洪水也退了。人们都从四面八方回到这里。他们的心里惦念着商伯,来到土台上面一看,见火种还燃烧着,商伯却为了保存火种,饿死在台上了。
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商伯的功德,就把这座土台叫做“火神台”。台周围这一带地方也因为商伯的名字叫“商丘”了。
从上面的对比中,“商伯盗火”神话的演变过程是很清楚的。当地之所以存在着不同的异文,道理很简单:历代统治阶级及其史学家,既要为商伯纳入黄帝、颛顼、帝喾等帝王谱系树碑立传,就要把原来的原始神话“历史化”“谱系化”“世俗化”;同时,还要尽量使神话色彩淡化。实际,上古帝系人物也多是传说。有的就说高辛氏也是天上的神。所谓“帝”也就是原人幻想的天帝。其原型来源也多半是当时的氏族部落酋长。这便是神话与现实的辩证关系。因此,研究上古神话,这便是出发点。
我们之所以说“商伯盗火”是东方的普罗米修斯,因为这种类比是符合实际的。两者的相同之处:1.商伯和普罗米修斯同为天帝(宙斯)的叛逆;都是站在人类一边的天神,为保卫人类的生存而斗争。他们除了偷火,还教人们用火、管火。2.宙斯、天帝都不允许将火种传向人间。商伯与普罗米修斯都因机智盗火给人间和教会人们用火,而受到惩罚。3.商伯和普米修斯都具有民族自我牺牲精神。他们都是保存火种的、光照日月的天神形象。4.后人对两位盗火天神的事迹皆信以为真:华夏族后裔为怀念商伯修庙,每年举行宗教祭祀仪式时,每人向坟头添一把土,举行庙会朝拜火神台。希腊人用举行火炬赛跑活动纪念普罗米修斯。雅典还有纪念日。5.两个神话的主旨都不仅是非宗教的,而且是反宗教的。
两者相异之处:1.商伯盗火受惩之前,人间尚无火,也不知道用火。他曾多次将火种投向人间,均未成功。当他被天帝贬下人间时,利用最后一次机会,将天上的火种带到世界上。普罗米修斯盗火之前,人间已知道用火。只是因为他在祭祀众神时,用坏的牺牲欺骗了宙斯和众神,宙斯就收回了人间的火种,然后,他才盗火给人间的。2.商伯因盗火给人间,天帝用发洪水来淹没人间火种,他却与百姓共同保存火种。在洪水过后,商伯尽忠职守,最后饿死在土台上,而火种却保存下来了。普罗米修斯受惩被钉在高加索山上,让天鹰白天啄吃他的肝脏,晚上又重新长好。他受苦几千年后,天神赫尔克力士秉承宙斯的意旨,射死天鹰,将他救下悬岩。他与宙斯之间并非有不可调和的矛盾。3.商伯从天上盗火的办法、细节尚不清楚(可能用蒿绳“阴燃”法带下天宫)。宙斯是用芦苇管将火藏起来偷偷带到人间的。4.商伯盗火神话比较单一。后来,经过逐渐演变被历史化之后,成了黄帝谱系中一位管火的官员(“火正”),从而成了历史传说人物。普罗米修斯盗火受惩后,又与“洪水遗民再造人类”,捏泥人,教会人类造船和拯救人类的神话复合。后来,甚至传说,他还教会人类各种技艺、建筑术、畜牧、农耕、航海术、锻造、医药、读书、计算、写字等文化知识。而这些已经不是盗火神话的本体了。5.商伯死后,人们为纪念他的功绩,每年,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的广大群众,都要带着各种社火的民间文艺来这里“朝台”表演,祭祀商伯。经调查,祭商伯火神的日子,一年之中就有三次:第一次在正月初七,火神的生日。会期从正月初一到二月二,一个月。第二次在四月四日,祭商星的日子,会期十天。第三次在六月二十三日,火神死的日子,会期十天。象这样隆重、系统的祭祀活动,在中国神话里是罕见的。当地关于火神祭祀,历来就有不同传说:一说祭帝喾的儿子阙伯;一说祭天上辰星(商星)、日月。后者实际与祭商伯天神就是一回事。这个火神祭在后世的中原广大地区成了很重要的祭祀仪礼、习俗。直到解放前,还是家喻户晓。而希腊人中却只有工匠崇敬普罗米修斯,用火炬赛跑进行纪念。在雅典仅有纪念日,远远没有华夏族系祭火神商伯隆重。据说,在商丘“朝台”之日,人们从几百里外云集火神台祭祀的近百万人,可见当时的盛况何等动人了。6.商伯被历史化为黄帝谱系后裔的一位“火正”官员之后,他的天神事迹被湮没。普罗米修斯神话对后世诗人、艺术家、戏剧家、雕刻家、音乐家、画家的艺术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他从最初的单一火神形象发展成为希腊神话中的一位仇视暴虐,争取正义,为理想而经受最残酷的惩罚的提坦神的形象。7.商伯盗火神话至今还流传在中原人民的口头上。普罗米修斯的原始神话,今天在希腊已很少有人传承下来。
通过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东西方这两篇“盗火神话”,尽管具体细节稍有差异,而其总体上是极其相似的。商伯和普罗米修斯神话,不论从科学史或文化发展史的视角来衡量,都不愧是东西方古今罕见的艺术典型·普罗米修斯是希腊民族的杰出代表;商伯是中国华夏族系的民族精神的象征。我们为华夏文化这样的珍品问世而感到自豪。
三、“商伯盗火”神话内涵的剖视
及其文化史价值
火的发现、取得、使用和保管的认识,有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火的发现从认识自然火开始。早在四万年以前,人类就已经知道用火了。这时候,人类认识自然火,是很偶然的(象雷电击发森林之火,燧石撞击的天火,等等)。因此,在人类的观念里认为:火是神秘的、超自然的。掌握火乃是从自然火到人工取火的演变过程,而掌握火的只有天上的火神,才有可能决定火的使用权。实际,是在生产斗争中才逐渐实现了对火的规律的掌握和使用的愿望的。正因为火是如此重要,如此神秘,所以取火方法本来是从生产实践中创造的道理,也完全神话化了。也由于取火的不易,原始人类对火种的保存特别重视。他们认为,不论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力图保持火种不灭。火种的保存意味着财产的获得。他们把借火种给相邻部落看作天经地义的义务。他们还把保存火种方法的发明(如固定的篝火法或阴燃法,流动的贮火阴燃法),归功于天神的恩赐。因此,部落里保存火种的责任必须由未婚女子来承担。在母系氏族社会里,永远保存首领、村长、家庭的炉灶里永远有不熄灭的火种,是神圣的职守。这些便是原人的观念、信仰和习俗中对火文化的完整意识反映。
在原始人的观念里,火被视为财富和氏族的生命。因此,在神话里天帝总不愿把火给予凡人。人们便不得不幻想有天神(或动物、鸟兽)从天上把火偷下来交给人间。所以,“盗火”是原始自然神话的重大主题之一。很明显,火之能否为人间所使用,乃是关系人类生存、发展的大问题。这在现实生活中,部落之间谁掌握了火,就意味着谁将走在历史的前面,推动人类文化发展的进程。因此,“盗火”神话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标志。它代表了广大劳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
“商伯盗火”不同于“普罗米修斯盗火”神话的最大特点,是它具有古代东方的中国民族文化模式,有它自己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以“月令”图式为代表和以阴阳五行为核心的文化和思维模式。其特征主要表现为:1.农业生产居于中心地位。2.时空观念以自我为中心,以五为单位,以农业生态为内容和标志。除东西南北四方,特别突出土主中央的地位。土在天人关系中,实际是人的代表,“天人一体”。时与空,天与人,构成一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时间是循环往复,空间随时间流转。3.支配时空变化的内在力量是“五行”,是阴阳,是气。4.天人感应,天人相与,天起决定作用。人的活动顺应天时;人又反作用于天。具有这些特点的“月令”图式,为什么产生在古代东方的中国呢?因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发源地是关中、河南,即华北平原的中心。因而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特殊观念。这样的中国传统,在一个民族文化精神的最早表现,就是它的远古神话。其中强烈地反映出目的论精神。神话中通过幻想或象征的形式,曲折地反映出原始人改造自然,为人类进步服务的特殊功能。火神话同样要涉及人类生活的根本愿望和要求。
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形成,也是以上文化和思维模式的产物。古代天文学中的十二次及二十八宿之星,二者互相配合,正是观象于天和“治历明时的基础”。从八卦与太极的方位看,二十八宿是天体上的恒星。而“商伯盗火”神话的火神商伯,正是处于东方“心宿”的位置。“心宿”在天文学上又叫“商星”或“辰星”。而“商丘”正是因商星与地面位置相对应而得名的(今河南商丘县一带)。所谓“祭商星”的“朝台”活动,正是祭天上大火星商伯。因此,这个习俗直接来自“商伯盗火”神话。在火神台祭殿两旁的四位与火有关的“四掌”之神,正是对商伯神话的进一步体系化、完善化的表现。其中一位神人两手举一火葫芦,掌管火的使用、保管;一位手缚苍龙,以示用喷水防止火灾发生;一位一手持记时簿,一手持笔,以示“以火记时”之意,也就是负责在每天商星(大火星)出现时,开始一天的记时;另一位双手捧鼎,掌管祭火神的仪礼。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关于火的神话已有了完整系统。所以,关于商星、商伯、阏伯,实乃三位一体,同属火神。商丘人们“祭商星”活动,也就是祭商伯和祭阏伯。从这个神话本身来看,商伯被贬下凡间之前,就是天宫管一方之火的商星。下凡以后,由于他给人间带来火种,有功于人类,才被尊为火神,并在每年举行盛大祭祀活动的。
至于这个神话被历史家改造的过程,也暴露出了一些矛盾:一是《史记·五帝本纪》说,帝喾(高辛氏)有四个儿子(弃、契、尧、挚),而《左传·昭公元年》则说高辛氏只有两个儿子(阙伯、实沈)。可见,都是神话传说,不一定实有其人其事。二是,高辛氏实际也是天神。因此,他才能分别迁阏伯于商丘主辰星(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星。尽管“商伯盗火”神话被历史化之后,变成了历史传说人物,但仍然带有某些神话色彩。阏伯虽然从天神变成了辛辛苦苦和人们共同找寻火种和研究保存火种的“火正”之官,好象他与天宫神国毫无关系;而“商伯盗火”的神话原始形态仍然在人民的口头传承不衰。商伯为人间盗火而受惩罚的民族牺牲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头,传承在人们的口头。总之,他是典型的具有古代东方中国特色的盗火英雄。
中国的火神商伯同样是为人间盗火的文化创造英雄。他是民族性格的体现和民族智慧的化身。他的行为代表着北方庞大的华夏族团的利益。他虽为天神,却一直站在天帝的对立面—人类一边。天帝的惩罚,不能动摇他为保存火种而献身的决心。为了保卫人类,给人类以温暖和光明,他同天帝的争斗是不可调和的,商伯为保存住火种,最后以身殉职,不论从主旨和商伯的形象来看,都高出于普罗米修斯之上。因为后者毕竟是在宙斯的授意之下被救下悬岩的。
商伯为华夏族系保存火种的自我献身精神,是民族性格的物化。后世人们对商伯的崇敬与怀念,也表现在对他保存火种的文化史价值的赞颂上。商伯为保存火种所展示的精神境界和悲壮行为,成了永远可以与日月同辉的先知者的圣功、勋绩。后世华夏子孙怀念他,不仅表现在向他的坟上添土成丘(商丘之名即此而来),建火神庙举行祭祀仪礼和豫、鲁、皖、苏广大中原地区人民云集这里“朝台”的习俗方面;而且,还发展为“盗火”的正义性对后人的感召上。火神台附近群众中流传的“火神显灵”的故事(如《火烧亳州》《烧马棚》等),就凝聚着华夏族系人民的民族心态。这种心态直接来自“商伯盗火”的正义性的衍化和发展。因此,在火神台正殿神龛的明柱上才有:“举起天上刚正火,烧尽世上不良人”的对联。其含意不只是一句赞语,而是寄托在人们内心的民族心声。它无疑是今天仍需要大力发扬的中华民族传统优良文化的核心机制之一。
“商伯盗火”神话被历史化、传说化之后,神话的色彩被淡化了,其历史因素和可信性增强了,天上的火神一变而为古帝王(黄帝后裔帝喾)的臣子。他的功绩已不在于从天宫偷得火种给人类;而在于他从原始部落之间借来火种,并历经千辛万苦为本部落保存火种的价值。商丘一带的群众都为家乡有这样的火神而感到骄傲和自豪。这是对中原儿女进行爱乡土、爱国、爱民族教育的很好的教材。神话被历史化之后,用文字载于史册,彪炳千秋。这是值得称赞的。但这并不能掩盖神话历史化所带来的不足(即原始形态的神话已被淹没的事实)。这自然是无法弥补的。也正因为如此,今天能从中原大地的群众的口头语言载体中,发掘到“商伯盗火”神话的原型作品,其保存原始文化的功劳,象神话本身一样,也是永世使人不能忘怀的。
东方普罗米修斯的盗火业绩光照千秋。天神商伯盗火给人间,功比日月。因此,商丘“火神台”的祭祀活动就有两种传说:一是对日月、商星的敬奉,把火当作伟大的自然力来崇拜,它很难和对太阳的崇拜分开,在这里,太阳节与生命节也就是火神节,对日神崇拜实际包含对商星与火的崇拜。另一种传说是对阙伯(商伯)的祭祀,新的异文的发掘,和第一种传说更接近。商伯实际是天上的火神,他与太阳神已无多大区别(日、星同为天体的星辰)。畲族就有神话说:天突然黑了一半,因为火龙落在地上把人间的火吸走了。钟郎去到东方找火,斗败了火龙,火龙将火放回人间。因此,钟郎当上了日神。可见,商伯受祭与祭日同体。太阳神与商星在天宫位次同列,也是符合事实的。而被历史化了的“阏伯管火”的传说,虽然也是保存火种,但性质上已与“商伯盗火”有了很大不同。一是原生神话,一是经过置换变形后的产物——历史传说。神话意识与历史意识是不同的。这个置换的过程(即历史化)就使人对原生神话(或原始神话)的文化学价值更加感到珍贵。总之,商伯作为东方的普罗米修斯,是毫不逊色的。它的光辉形象将照亮古代东方中国的神话艺术文化之宫。
标点符号有所删改,参考文献及注释详见原文。
原文刊载于《河南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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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导丨萧放
内容顾问丨朱霞 鞠熙
指导教师丨贺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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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丨王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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