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中断引发货款纠纷催款次日遭遇上门殴打
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事企业为地方国有老字号
据媒体新黄河等报道,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酒厂”)拖欠其约80万元货款,并在催款过程中遭该厂董事长荣某锋上门殴打致伤。
2026年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荣某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目前,太原酒厂及其控股股东太原市国资委尚未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张先生所在公司自2022年起与太原酒厂建立合作关系,负责经销该厂生产的酒类产品。据他介绍,双方合作初期较为顺利,直到2025年6月,荣某锋口头通知终止合作。
合作终止后,张先生要求退还已支付给太原酒厂的货款,但对方一直拖欠约80万元未还。张先生表示,在被打前一天,他曾亲自前往太原酒厂讨要被拖欠的货款。
2025年12月21日,荣某锋带领多人找到张先生公司所在地。据张先生描述,荣某锋通过电话和微信语音联系他,要求其到公司处理此事。
张先生到场后,荣某锋带头与随行人员将其打倒在地。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张先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当天16时许,在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门口的停车场内,荣某锋用拳头殴打张先生头部。决定书还指出,15时许,荣某锋在前往该地点的路上,曾通过微信发送威胁张先生的语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荣某锋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300元。这一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月16日作出。
记者于1月26日致电荣某锋,对方拒绝就此事作出回应。同日,记者联系太原酒厂控股股东太原市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前已知晓此事,将做进一步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太原酒厂始建于1950年,是太原市唯一的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天眼查App信息显示,荣某锋为太原酒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太原市国资委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100%。
太原酒厂作为地方国有企业,其高管卷入暴力冲突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国有企业高管的行为规范成为舆论焦点。
太原市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对事件回应称“此前已知晓此事”,并在留下记者电话后表示会有相关负责人与记者联系进行回复。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后续回复。这起由货款纠纷升级为暴力冲突的事件,使这家有七十余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国企陷入舆论风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