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入赘婚,现在不少人还会带着偏见,觉得是男方 “倒插门”、没面子,甚至把它和 “吃软饭” 画上等号。
可在清代,入赘婚不是底层专属的 “无奈选择”,反而成了精英阶层的 “双赢智慧”—— 这是汉学家卢苇菁在《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中,用大量士人日记、家族记录等一手史料揭开的真相。
卢苇菁打破了 “传统婚姻 = 僵化压迫” 的固有认知,她发现清代的入赘婚远比想象中灵活多元,尤其在文人圈层里,更是兼顾情感需求与现实考量的精明选择。对家境贫寒却才华横溢的文人来说,入赘有声望的岳家,能获得岳父的学业资助与资源扶持,在科举路上少走弯路;对女方家庭而言,入赘能让女儿不必远嫁,在父母庇护下慢慢与丈夫培养感情,延缓角色转换的痛苦,如常州才女张琦家的两个女儿都选择了入赘婚,便是出于这份疼爱。
更难得的是,这种婚姻形式并未压抑情感,赘婿与岳家大多相处和睦。正如卢苇菁在书中所揭示的,清代士人婚姻的核心是 “礼” 框架下的 “情” 经营,文人入赘婚既解决了现实难题,又为夫妻情感搭建了良好的经营环境,颠覆了我们对传统入赘婚的刻板印象。
文人的入赘婚
文 | 卢苇菁
嫁娶是一个快乐和欢庆的时刻,但是古人也把它看成嫁女之家伤感的时刻。
根据《礼记》,女儿出嫁时,娘家会燃三天三夜的蜡烛,以表达对女儿离去的悲伤。到清代,这一习俗早已消失。由于人口密度的提高和地区性婚姻的日渐普遍,娘家和婆家的距离大为缩短,但是分离对于新娘和她的父母来说依旧是一种痛苦的经历。在下层阶级的“哭嫁”和受过教育的年轻女性的诗歌中,分离的痛苦在她们之间产生共鸣。
即使在佳偶婚姻中,新娘们也同样伤感。例如席佩兰写道:“忆昔初嫁时,思亲昼夜哭。一月十日归,殷勤伴娘宿。”
她当时才十六岁,幸好娘家在本地,她可时常归宁,享受母亲的安抚。
清代士人通过几种策略来最大程度地减轻嫁女之际的情感痛苦。其中之一就是和本地的家族联姻。尽管如席佩兰的诗所示,即使嫁在当地也不能完全抹去分离的伤痛,但新娘归宁相对容易。屈大均在王华姜去世后,多次续娶和纳妾。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妻妾生的都是女儿,令他失望。但他依然享受女儿带给父亲的快乐。他提前考虑她们的婚事,计划选择当地的家庭,这样女儿们就不必“悲远嫁,骨肉日相望”。
新郎住进妻子家里的入赘婚姻是另一种策略。这种方式一直被认为只是下层阶级的做法,受社会歧视。它仅是那些因贫穷而下落到婚姻市场底层的青年男性不得已而采用的策略,而女家也用入赘婚来解决无子嗣或缺少劳动力的问题。
但其实,清代的入赘婚遍布社会各个阶层,包括精英阶层,而且具有极大的柔性,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为社会、经济和情感等多种目的服务。普通的入赘婚是一辈子的事,赘婿往往改从岳父的姓。
与此相反,精英阶级中的入赘婚是暂时的,新郎不改姓,(因此)也不存在受歧视的问题。这类婚姻形式往往是一种向上的社会流动的策略。精英家庭面临着继续培养子孙的压力,因为只有不断获取科举功名,才能维持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否则,社会地位的下滑将不可避免。他们在培养和投资有潜力的学子时,聪明好学的儿孙自然重要,而女婿也侧身其列。处在精英圈外或精英下层的家庭,也把向上的社会流动的期望寄托在有望成功的子孙身上。
入赘婚因此也是他们青睐的一种策略。有才华和抱负的年轻男性,进入更胜一筹的家庭,有丈人对其教育进行投资,可以在竞争极度激烈的科举考试中把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化。
因此,赘婚对于双方家庭都有利。嘉兴钱大昕即一例。他在为亡妻写的行述中回忆他们订婚的过程:
恭人生而明慧,[岳父]虚亭先生奇爱之,不欲轻字人,有议婚者辄不应。予年十五应童子试,甫出场,先生见其文,赏叹以为必售,已而果然。恭人兄礼堂[王鸣盛]于侪辈少可,亦极口称予,先生乃以恭人许予为配焉。予家贫,无负郭田,或谓骨相寒陋,虽早慧,不能得功名,诸亲戚及僮奴辈窃议先生素奇幼女,何妄许寒士为?先生终以为快女婿也。
就在入赘王家的次年,钱大昕中举人,被授予内阁中书之职。后来他与妻兄王鸣盛同年中进士,两人均在朝中历任要职,并成为清代最具影响力的学者。
另一类上层社会的入赘婚,则可能出于其他的考虑,比如,岳父比父亲更适合指导年轻男性的学业。这种认知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袁枚让自己晚年生的独子入赘女家。另外,婚姻的费用也可能是一个因素。赵翼的子女中,一个女婿来家入赘,一个儿子去女家成婚。他在儿子的婚礼时开玩笑地写道:“家贫不免为齐赘,妇好原来是谢才。”也就是说,自己的“贫”导致了儿子的赘婚,但儿媳如谢道韫一般出色,令他非常高兴。从任何角度说,赵翼都算不上穷困,但省钱可能是他的一种考虑。而对于培养出一位才女的赵翼的亲家来说,选择入赘婚姻似乎另有原因。
从新娘父母的角度看,赵翼儿子的入赘婚和他们的爱女情感有很大关系。女婿入赘使女儿在婚礼后可以在家再留一段时间。把新婚女儿留在身边,至少有数年的时间使父母和女儿免于分离的痛苦。这延缓了从女儿到妻子和儿媳的角色转换过程,使她可以在父母的保护下专心发展和新婚丈夫的关系。
几年后,她会离开娘家加入他的家庭,但到那个时候,她已经相对成熟,并且已经和丈夫建立起情感联系,这会有助于减轻角色过渡的痛苦。在地处江苏南部的常州,女儿的地位比在其他地方要高。这里的入赘式婚姻特别普遍,并非偶然。
曼素恩研究的19世纪常州张琦家的四个才女,有两个女儿的丈夫入赘。即使在张琦夫妇去世后,她们的丈夫和孩子也大都和张琦的独子张曜孙一家同住,包括随曜孙到他的官邸。此外,前文提到的孙星衍、洪亮吉、赵怀玉、秦瀛和郝懿行(第二次婚姻),也在初婚的几年入赘妇家。前三人也来自常州。
很显然,入赘式婚姻有利于新娘和她的家庭,同时它也给新郎和他的家庭带来了优势。两家对新郎的期待是他继续专注学业。他和岳夫的关系即使不会一直很顺利,也很少会有产生严重龃龉的时候。孙星衍十九岁在王采薇父母家成婚。他行动颇为倜傥不羁,因此岳父对此很有微词,说他“颇恃才,不屑为经生吾伊态。或纵酒放歌”。但他并未试图控制孙星衍,尽管作为岳父有这样做的权威。其中一个原因是女婿毕竟是“客”,终将离开。
赘婿们的个人书写大都表露出和岳父母和睦温暖的关系。秦瀛的岳母是一位有着优雅性情的女性,喜欢背诵唐诗,闲时写诗。秦瀛回忆她时充满了温暖亲切之情。她去世后,秦瀛将她的诗歌手稿辑为一卷。赵怀玉在妻子去世三年后续娶,后来经过多年的失败终于考中举人。虽然妻子已亡故多年,但他仍前去拜访亡妻的母亲,在她家居住达数月之久。新郎和岳家的和睦关系对建立新婚夫妇间的情感纽带起着重要作用。它排除了可能造成他们关系紧张的一种外来因素,保证了夫妻终生相伴的旅途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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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
芦苇菁 著
广西师大出版社·大学问2026年1月
本书是一本探讨清代包办婚姻中夫妻关系和亲密情感的研究著作。作者以真实个案为基础,通过士人日记、夫妇书信与诗文手稿,深度分析了清代士人夫妇之间的情感世界,挑战了长期以来认为传统婚姻无法为两性造就幸福的看法。从与妻灯下共砚,到让妻管理家业,在无数倡酬、联吟、赠答、相思、悼亡之作中,全书重新发现了许多佳偶执手偕老、相知相重的心路历程,见证了儒门夫妇伉俪情深的日常实践。同时,本书不回避婚姻中的暗面与张力,正视“妻子的愤怒”,关注那些在信教、饮酒中寻找出口的女性,勾勒出清代婚姻中真实而复杂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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