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76年,南海的浪头比往常都要凶,直接吞没了一位大唐文坛的顶级流量。
这年,王勃才刚刚二十出头。
提起这事儿,大伙儿都爱叹气,说是老天爷看不得人太有才。
教员提起他来也是一脸惋惜,夸他是英俊天才,只可惜谢幕太早。
可要是咱们钻进王勃的人生剧本里,把这短短二十几年的路重新走一遍,你会撞见一个挺扎心的真相:
这哪是单纯的命苦啊,分明是一个智商爆表的聪明人,在面对社会这台绞肉机时,连着下了三把注,把把都是高风险、低回报的烂牌。
这三把牌,第一把砸了饭碗,第二把坑了全家,直到最后一把,才算拼了老命把身后的名声给捞了回来。
咱们把时间轴拨乱,先聊聊让他输得最惨的那次“梭哈”。
第一局:讲义气是个技术活,搞不好要命
那年王勃二十一岁。
这会儿的他,早没了“神童”的光环,窝在虢州当个参军。
这官儿不大,因为他懂点医术,平时也就管管部队里的草药,给伤员包扎包扎。
就在这闲得发慌的岗位上,一只巨大的“黑天鹅”砸到了他头上。
有个当兵的叫曹达,不知道怎么惹了上司,被扣了个帽子贬成官奴。
在唐朝,这身份基本就等于废了。
曹达走投无路,只能来求王勃。
摆在王勃面前的路有三条:
路子一:照章办事,把人轰出去,或者直接打小报告。
这是保饭碗的“稳妥法”。
路子二:偷偷塞点钱,让他赶紧跑路。
这是混江湖的“圆滑法”。
路子三:把人藏在自己卧室里。
这是不要命的“赌徒法”。
王勃眼皮都没眨,直接选了第三条。
为啥?
因为俩人是铁瓷,他认定曹达是被冤枉的。
在这个热血青年的脑子里,兄弟情义和所谓的正义,那分量绝对压过大唐律法,也压过他自己的前程。
可偏偏事儿弄岔劈了。
曹达这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趁着那个陷害他的领导出门,他竟然溜出去把人给捅了。
宰了仇人,他又跑回王勃家里躲着。
这下子,性质全变了。
本来是藏个逃犯,现在成了窝藏刺杀朝廷命官的凶手。
曹达不想连累哥们,闹着要自杀。
王勃那个感性劲儿又上来了,死活拦着不让死,非要接着藏。
这笔账,王勃算是彻底算崩了。
藏一天容易,藏一辈子?
做梦。
到了675年,风声漏了,有人盯上了王勃家。
眼瞅着火包不住纸,曹达为了保住王勃,最后还是抹了脖子。
临死前他给王勃支招:你就把我尸体交出去,咬死说我是入室抢劫,被你正当防卫干掉的。
这简直就是个死局。
要是王勃演技炸裂,心肠够狠,没准能蒙混过关。
坏就坏在,王勃是个写诗的,不是玩政治的,更没拿过影帝。
在官场那些老狐狸的围观下,他的戏全是破绽。
没多久,底裤都被扒干净了。
判决书下来了:擅杀官奴,死刑。
好在赶上唐高宗大赦天下,王勃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但这背后的代价大得吓人:仕途直接画了句号。
更虐心的是,因为连坐,他那个原本在雍州当参军的老爹王福畤,直接被发配到了鸟不拉屎的交趾——也就是现在的越南北部去当县令。
蹲大牢的时候,王勃写过自己被老鼠和跳蚤折磨的惨样。
可跟皮肉之苦比起来,把亲爹坑进火坑的那种愧疚,才是真正压垮他的大山。
这是典型的“聪明人”才会犯的错:太拿自己的本事当回事,根本没把系统的复杂程度和惩罚力度放在眼里。
第二局:本事再大,也没法在错误的舞台上跳舞
为啥二十一岁的王勃敢这么不知天高地厚?
说白了,前半辈子顺风顺水,让他觉得才华就是万能钥匙。
咱们把镜头拉回他十六岁那年。
那会儿的王勃,手里握着的牌简直是王炸。
六岁写诗,九岁给古书做注解,十岁把六经背得滚瓜烂熟,妥妥的“大唐少年天才班”扛把子。
十六岁参加那个专门选拔怪才的“幽素科”考试,一考就中,直接当了朝散郎,成了大唐最年轻的干部。
连唐高宗看了他的文章,都拍着大腿喊“大唐奇才”。
紧接着,沛王李贤抛来了橄榄枝,请他去王府当修撰。
这啥概念?
就好比现在的学霸,十六岁就被一位极有希望接班的“皇二代”拉进了核心智囊团。
就在这儿,王勃栽了人生第一个大跟头。
那年沛王十五岁,英王李显九岁。
俩半大孩子玩啥?
斗鸡。
这在唐朝皇室属于顶级娱乐项目,后来唐玄宗甚至还要专门搞个皇家养鸡场。
为了给老板助兴,王勃才气上头,提笔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
文章好不好?
好得没话说。
气势那个足啊,典故用得那个溜,把两只鸡打架写出了千军万马对冲的感觉。
可王勃忘了个最要命的事儿:你的文章是写给谁看的?
这东西传到了皇帝李治手里。
李治是啥人?
那是从“玄武门之变”的血海里爬出来的。
他对兄弟相残这事儿,有着严重的心理阴影。
在李治看来,这哪是写鸡啊?
檄文是用来讨伐敌人的严肃公文,你王勃拿来写皇子斗鸡,这是几个意思?
这是在挑拨离间!
这是在预演兄弟反目!
王勃以为自己在秀才华,李治觉得他在摸老虎屁股。
下场只有一个:李治大发雷霆,骂王勃不干正事——当个王府修撰,不教皇子学好,反倒带头瞎胡闹。
一道圣旨,十六岁的王勃被踢出沛王府,赶出了长安城。
这是社会给王勃上的第一课。
他犯了很多职场菜鸟都会犯的错:在不该抖机灵的场合,用不该用的方式,秀了一把不该秀的操作。
第三局:脸面算什么?
才华才是硬通货
被赶出长安,又经历了窝藏罪犯、坑爹贬官,这会儿的王勃,已经被生活锤得体无完肤了。
他决定南下交趾去看老爹,算是去赎罪。
路过南昌的时候,正赶上洪州都督阎伯屿重修滕王阁,重阳节那天大摆宴席。
这其实是个特别尴尬的局。
阎都督费这么大劲搞聚会,其实是有私心的。
他想借这个场子,捧一捧自己的女婿吴子章。
剧本都排好了:假装请在座的大V写序,大家心知肚明肯定都推辞,最后由女婿掏出早就写好的文章,技惊四座,一战成名。
王勃本来没想去,但他心里实在憋屈,想找个地儿透透气,就去了。
酒席上,笔墨纸砚传到了王勃跟前。
按常理说,作为一个有案底的贬官、一个前途尽毁的落魄书生,面对封疆大吏的这种“杀猪盘”,最理性的做法就是:客气两句,配合演戏,吃完饭抹嘴走人。
可王勃在心里盘算了一把。
这时候的他,仕途烂了,名声臭了,老爹也跟着倒霉,人生基本归零。
这世上唯一剩下的、谁也抢不走的东西,也就剩下这一肚子才华了。
还忍个屁?
还装什么孙子?
不忍了。
王勃当着所有人的面,一把抓起了笔,一点没客气。
阎都督的脸瞬间就绿了,甩袖子离席,躲到屏风后面,让人随时报信,等着看这不知好歹的小子出丑。
第一句传过来:“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阎都督冷哼:老掉牙的套话。
接着是:“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阎都督不吭声了:基本功还凑合。
再往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听到这句,阎都督坐不住了。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不懂人情世故的愣头青,是真神仙。
那个本来给他女婿搭的台子,瞬间成了王勃一个人的独角戏。
全文七百七十三个字,四十个成语,三十七个典故。
一篇《滕王阁序》,王勃用最漂亮的词儿,把自己这辈子的委屈和不服全写透了。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这一刻,他赢了。
他不再是那个被赶出长安的冒失鬼,也不再是坑爹的罪人,他是千古第一骈文圣手。
尾声:最后的绝响
离开滕王阁,王勃继续往南走。
到了广州,碰上宝庄严寺的舍利塔盖好。
方丈听说他大名,请他写碑文。
王勃再次提笔,洋洋洒洒写了三千二百多字的《广州宝庄严寺舍利塔碑》。
这篇文章深到啥程度?
不光典故密密麻麻,还讲了一堆深奥的佛理,什么“八万四千法”“三十二相”。
你要是不把《涅槃经》《楞伽经》通读一遍,压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2015年,宝庄严寺找了九个学者,凑一块儿研究了半个月,才勉强把这篇碑文翻译成白话文,到现在还有争议。
这也是王勃留给世界的绝笔。
第二年,也就是676年,王勃在探望完父亲回来的路上,经过南海,掉进水里淹死了。
回头看王勃这一辈子,你会发现一种特别强烈的反差。
在社会规则的游戏里,他输得底裤都不剩。
他看不懂皇帝的心思,算不清法律的红线,也学不会官场的弯弯绕。
但在才华这块儿,他赢麻了。
《庄子》里讲“勃然动”,《论语》里说“勃如战色”。
“勃”这个字,本身就带着一股子往外喷涌的生命力。
这股能量太冲,世俗这个小瓶子根本装不下他。
所以,老天爷把他收回去了。
就像教员说的那样,王勃这个人,可能就是太聪明了,老天爷给他的磨炼确实不少。
只可惜这磨炼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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