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个年轻的新兵痛哭流涕的忏悔着,捶胸顿足的大喊着"原谅我",下一秒就被带去了刑场。此时的他已经双腿发软不能走路,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男犯名叫张洪旗,住在北京朝阳区,从小被父母娇生惯养,经常和社会人士厮混,学会了抽烟、打架、喝酒等不良习惯。在张洪旗结识的混混中有一个外号叫做黄鼠狼的人,他比张洪旗大很多。此人低级下流,经常把女性挂在嘴边,给张洪旗传播不良思想。
而张洪旗三观扭曲,认为这是哥们义气,把别有用心的教唆听得津津有味,事后回家还会躺在床上回味,甚至认为有了玩乐的女人才是真的本事。两人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游走在大街小巷,到处打量着街上的女性。
直到1991年12月,张洪旗的父母给他安排了入伍的机会,这才将两人分开。只不过入伍后的张洪旗没有被军营洗礼,而是连连叫苦。他受不了严格的训练,十分厌烦部队的生活。在普法教育课上从来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心中都是不正之风,无法摆脱社会的诱惑。
我与张洪旗是同年入伍的,对他比较了解。在新兵训练的时候,他总是逃避政治学习,而且在训练的时候总是叫苦叫累。他对我说:他母亲很快就能把他调回北京去了。平时他特别爱谈论女人,跟他上街好几次,他总是对路过的女人打分,而且对女人品头论足。
在当了半年新兵后,张洪旗给母亲写了一封求助信,他希望母亲尽快把自己调走。为了安抚儿子,母亲为他向部队请了病假。回到家中的张洪旗俨然忘记了法纪法规,就连基本的良知都丧失了。他整日游荡在录像厅中,看着爱情电影中的画面,总是一个人拍手叫好。即便是回到家中,依旧不能忘记其中的内容。在欲望的驱使下张洪旗彻底膨胀了。
1992年7月,张洪旗从朝思暮想发展到了实际行动。他盯上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把一个叫做赵妮(化名)的学生骗到了偏僻处。邪恶的想法没得逞,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杀害。无辜的赵妮(化名)就这样死于非命。张洪旗的犯罪不仅让自己陷入泥潭,也亲手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赵妮(化名)的父母痛不欲生,整日沉浸在丧女的悲伤之中,无法工作,无法生活。
很快警方就逮捕了张洪旗,他面对罪行供认不讳,听到死刑判决后如醉初醒,开始深深的忏悔和赎罪。可一切为时已晚,无辜的生命已经消逝,他必须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枪决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虽然不是能抚平受害者的痛苦,但得到了法律公平的判决,还了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也再一次警醒每一个人,永远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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