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若干举措》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全面融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深度融合,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制定如下举措。
一、加大科技高质量供给,夯实协同发展根基
(一)打造标志性科创平台。抢抓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契机,高标准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嘉兴示范段,高水平运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做大做强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探索“创新合伙人”机制,集聚导入清华大学资源,助推校地合作提质增效。支持各县(市、区)重点打造一个标志性科创平台,推进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南湖实验室、上海大学嘉善研究院等平台重点链接上海创新资源,深化科技合作,赋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技术联合攻坚。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评审机制,支持科技企业联合嘉兴市域外高校院所实施科研项目,吸引嘉兴市域外人才攻坚企业技术难题。支持链主企业采取强强联合、以大带小等创新模式,打造创新资源协同、供应链互通、产业链共享的创新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聚焦关键共性技术,敢于出题、善于出题,联合嘉兴市域外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承担长三角科创共同体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加速成果落地转化。参照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和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成立长三角(嘉兴)未来技术研究转化平台,联合科创平台组建综合性概念验证中心,按照市属单位公司化运营、市场化运行推进科技成果来嘉概念验证、落地孵化。加大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飞地”提档升级,集中资源打造一批孵化器和“科创飞地”标杆,擦亮“创·在嘉兴”大赛品牌,每年落地科创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协同发展成效
(四)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全力推进环杭州湾现代纺织服装集群、浙东工业母机集群建设,加快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实施改造提升,加强集群内企业合作对接。聚焦人工智能、未来能源、生命健康等领域,放大平湖润泽、九识智能、智元机器人等跨区域产业项目协同效应,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依托嘉善县、平湖市、桐乡市算力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聚焦操作系统、中间件等核心软件,开展产业链招商,全力打造长三角算力应用高质量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五)提升产业平台能级。加快推进跨省域高新区(长三角青吴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探索建立三地科技创新协同和要素互认共享长效协商机制。深化与上海等地协作机制,重点推进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漕河泾海宁分园等区域合作平台扩容提效,全面承接沪杭苏甬等地溢出的高端科创项目。对标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等先进园区,优化临沪、临杭产业园体制机制,实施三年能级提升行动,引领带动全市产业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六)推进产业链深度合作。聚焦重点产业,编制嘉兴市产业图谱,系统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发展基础及招引线索,为产业发展精准画像。实行市县联动产业链联合招商,重点对接上海高端要素资源,每年举办跨区域招商推介活动不少于30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推进重大科创项目落地。重点支持跨区域低空经济、智能光伏等领域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发展,组织长三角产业链对接会,促进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形成上下游配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场景大规模应用,畅通协同发展路径
(七)加快开放应用场景。贯通“为场景找技术、为技术找场景”推进路径,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常态化认定,编制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推广应用目录。发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培育一批早期场景,创设开放一批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应用场景。建立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实行定期更新发布,每年对外发布应用场景机会不少于3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市国资委)
(八)建立常态对接机制。打造新场景、新技术对接活动品牌,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重大需求,每年分领域常态化举办跨区域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推动技术资源、测试场景跨区域共享共用。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窗口作用,提升技术场景对接活动品牌影响力。擦亮“智慧长三角筑梦G60”科创项目联合路演活动品牌,每年举办路演活动不少于30场。聚焦重点发展产业,“小型化、精准化、常态化”月月举办创新沙龙,推进企业点对点对接长三角区域高校院所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九)打造优质场景矩阵。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集中展示、系统性验证提供条件和具体情景,重点打造10个产业场景。聚焦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社会发展领域,构建“市县+国资公司”联动机制,重点打造10个民生场景。编制优质场景目录,鼓励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规模化应用优质场景,推进优质场景大规模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四、打造开放型创新生态,整合协同创新资源
(十)同享共用人才资源。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创新柔性引才用才方式,深化“全时人才”机制,持续推进“双岗互聘”,面向长三角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每年选聘“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产业教授”不少于50人。深化与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东部中心等专业机构合作,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术经纪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一)协作共用金融资源。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科创企业生命周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依法合规探索开展跨区域科创金融协作。参与组建跨区域基金,对接G60科创走廊成果转化基金,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创项目。依托长三角(嘉兴)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用好沪深北交易所嘉兴服务基地资源,助力科技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每年科创贷款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增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二)互联共用大仪资源。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纳入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持有单位,创新工作方式、配置专业力量,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优化科技创新券使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嘉兴市域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施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跨区域协同配合,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作的工作力度,加大政策供给,重点推进与上海等先进地区科创资源的常态化对接联络。市科技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并适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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