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长期闲置的土地,一笔2900余万元的金融债权,更涉及105户业主长达数年的产权登记困局。这些盘根错节的难题,制约着当地发展,困扰着部分群众生活。

近日,黎川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交叉执行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成功将这一系列关联性难题化解,实现了“处置一块地、清偿一笔债、安顿百户心”的多方共赢局面。

2007年,黎川县某商住一体项目一期工程落成,房屋交付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业主未能及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

2014年,作为该项目的开发商——江西某投资公司将该项目的土地作为抵押物,为南昌某汽车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值得注意的是,已抵押的土地(A宗地)仅包含某商住一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的部分楼房,另一部分楼房在未抵押的土地(B宗地)上。

由于南昌某汽车公司未按期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借款逾期后,抵押权人江西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昌某汽车公司归还借款本息,要求确认其对抵押的A宗地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认为,南昌某汽车公司应归还借款本息2900余万元给江西某银行,并确认江西某银行对抵押的A宗地享有优先受偿权。江西某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但原执行法院对A宗地的多次拍卖均告流拍,导致近3000万元金融债权长期无法兑现。

更为复杂的是,A宗地抵押后,导致已购房的105户业主长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引发大量纠纷。项目中的集贸市场等商用设施也处于闲置状态。

2024年,黎川县人民法院主动向黎川县委、县政府及省法院提出跨区域交叉执行的方案。该案于2024年7月15日被省法院指定黎川县人民法院执行。

接手后,黎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发现一期项目内部分楼房跨A宗地和另一宗未抵押的B宗地,若仅处置A宗地,土地闲置、债权“沉睡”、民生焦虑等问题依旧无法解决。

为确保涉案A宗地拍卖成交,不再产生新的矛盾纠纷,黎川县人民法院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全面核实案涉项目土地现状,创新提出“A、B宗地合并拍卖”的拍卖方案,为解决该土地长期闲置问题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对产权瑕疵的105户业主逐户走访,就后续解决办证问题做好梳理登记。最终,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形成了由县属投资公司托底购买拍卖土地的方案,确保A、B两宗地最终能够拍卖成交。

2025年5月20日,黎川县人民法院依法挂网拍卖A、B两宗地的使用权。同年7月23日,在第二次拍卖中,案外人卢某以2000余万元的最高价竞得A、B两宗地的使用权。

两宗土地顺利成交并交付后,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对黎川县某商住一体项目一期105户房产的办证手续。黎川县人民法院也已制定了拍卖款的分配方案,经各方债权人确认无异议后发放了全部案款,实现多方共赢。(孙玄烨 刘建平 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山

校对:衷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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