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高检发释字〔2021〕1号)“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由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由作出原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提炼二句话1.“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受理申请”。
二、检察建议由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同级检察院提出
三、抗诉有受理监督申请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同级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律依据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法律常识#提出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