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那事儿都过去五六年了,那个领导都退休回老家抱孙子了,我是不是这就‘上岸’了?”
这是我在咨询中,听到过最令人唏嘘的一句提问。
问这句话的人,往往正处在人生最得意的阶段:公司上市了,孩子出国了,以为当年的那“污点”早就被时间冲刷干净了。
但在我们这些办了20多年案子的“老法师”眼里,这种想法简直天真。
只要你曾经送过那个信封,那个倒计时的时钟,可能从来就没有真正停下来过。
很多老板都在心里打过一个小算盘:行贿罪的追诉时效,不就是5年、10年,最长20年吗?我只要熬过这个时间,天王老子也拿我没办法。
大错特错。
因为你们只记住了期限,却算错了“起算点”。
就在上个月,张智勇律师团队紧急介入了一起陈年旧案,当事人的经历就是最好的教科书:
这位当事人老张,五年前为了拿一个市政工程,给当时的局长送了50万。
按照刑法规定,行贿50万,量刑档次通常在三年以下,追诉时效也就是5年。老张掐指一算,今年都第六年了,早过了所谓的“安全期”。
于是,他在面对办案机关一般性的谈话了解情况时,心态极稳,甚至还想用“年代久远、记不清了”来搪塞。
结果,办案人员直接甩出了一张三年前的银行流水截图。
原来,就在三年前,那个老局长嫁女儿,老张为了维持关系,又以“嫁妆”的名义随礼了2万块钱。
老张当时彻底蒙了:“这2万块也就是个人情往来,顶多算违纪,怎么就扯上五年前的旧账了?”
我们在阅卷时,极其严肃地告诉家属:这个案子,输就输在“不懂法”上。
这叫“追诉时效的中断”。
刑法有个条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说得通俗点:你五年前送的那50万,时效确实快到了。但因为你三年前送的那2万块(虽然金额不大,但只要定性为行贿),就像按下了“重置键”。
之前跑掉的那两年,全部清零作废!
那50万的追诉期,要从你送这2万块的那天起,重新再算5年!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觉得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最后却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连根拔起。
除了“犯新罪”,还有一种情况会让你的倒计时“无限期停摆”。
那就是“逃避侦查”。
如果在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你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比如跑路、隐匿),或者是被害人(当然行贿罪一般没有具体被害人,主要是指控告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这时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注意,现在的行贿受贿案件。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躲了三十年、五十年,只要把你抓回来,照样判刑。
所以,别再问“行贿多少年才不会被抓”这种天真的问题了。
只要那个受贿的人还没查清楚,只要你们之间还有利益输送的蛛丝马迹,你头顶的那把剑,就永远悬着。
而且,我必须给各位泼最后这一盆冷水:
就算你真的运气爆棚,熬过了刑事追诉期,不用坐牢了,那钱呢?
对于违法所得的追缴,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哪怕过了20年,你不用去监狱服刑了,但你当年因为行贿赚来的那些工程利润、那些不当得利,国家照样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连本带利给你算得清清楚楚。
人没事,钱没了,这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白忙活一场”。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
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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