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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投资者索赔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2月10日届满,目前距离截止日期不足两周时间。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其团队于近日已再次向法院提交该投资者索赔的新一轮立案申请,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务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溯该案,2023年12月22日,慧辰股份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慧辰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以及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和利润,致使公司在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北京证监局对慧辰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了行政处罚。基于该处罚,部分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公开消息显示,该案件已有投资者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法院认定上市公司需对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3%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已有信息,刘鹏律师表示,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买入慧辰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2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慧辰股份在最新业绩预告中披露,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600万元至-3200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有所收窄。公告在“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中提及,公司根据中小股东诉讼赔偿案件进展及截至期末实际赔偿情况,基于已结案或即将结案的案件,预计冲减上年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1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