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欠薪等涉民生类案件、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1月28日,清徐法院开展集中约谈、集中拘留行动。
因为是朋友关系,崔某某将车辆借给赵某某使用。然而,在使用车辆期间,赵某某将该车辆抵押了出去。法院判决赵某某返还崔某某车辆。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崔某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未能找到赵某某后,崔某某在第三人家中找到了自己的车,及时拍照并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后,通过与第三人的沟通,了解到车辆是由丁某放置在其家中,他只负责保管。通过释法明理、送达通知书,第三人协助法院主动联系丁某,最终第三人、丁某主动将车辆交出,该案执行完毕。
罗某某与雷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500元。罗某某已是73岁高龄,被执行人雷某某曾在村中多处借款,目前行踪不定。承办法官主动到雷某某住所地开展调查,通过在村中询问、寻找,找到雷某某的父亲,通过沟通,雷某某父亲主动拿出500元履行义务。清徐法院将案款交付给罗某某时,反复劝诫他不要再把钱借给雷某某。
王某某等3人与武某某劳动争议纠纷3案,共涉案标的38000元。承办法官通过提前联系申请人、现场蹲守,将被执行人武某某拘传至法院。武某某称,自己涉案较多、无法支付。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武某某开始筹钱,最终三起案件执行完毕1起、和解2案,共计执行到位18000元。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完毕6起案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8.2万元,拘传8人,拘留1人,彰显了司法权威,强化了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清徐法院将以此次集中拘留行动为新起点,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心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行动兑现生效判决,用实绩回应群众期待。(记者 任蕾)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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