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结束后,刚满18岁的王某沉迷赌博欠债,竟在5天内伙同他人3次持刀抢劫,共劫得2600元。面对审判,其父坚称“孩子闹着玩”,请求轻判。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判决引发巨大争议:有人痛惜“人生毁了”,有人力挺“暴力必须严惩”。本文梳理案件细节、法律依据与社会反思,探讨成年与犯罪的界限。
一、“闹着玩”的刀:5天3次,抢的不是钱是安全感
2024年夏天,本该憧憬大学的18岁男生王某,因网游和赌博欠债,走上了歧路。他伙同两名“朋友”,在短短五天内三次作案:
· 第一次,深夜巷口,亮刀抢走路人手机和现金;
· 第二次,停车场内,威逼司机交出钱包,致对方挣扎中受轻微伤;
· 第三次,凌晨便利店,持刀威胁店员,搜空收银台。
总金额仅2600元,但每次寒光闪闪的刀,都扎在受害者心头。这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计划地连续作案。
二、父亲的错愕与法律的铁面:刚成年≠还是孩子
庭审时,王某父亲情绪激动:“他才18岁,高考刚结束压力大,就是孩子之间抢点小钱玩,教育一下不行吗?”
法院的判决清晰有力:
1. 法律依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只要存在“多次抢劫”(三次及以上)等加重情节,起步刑期就是十年以上,最高可至死刑。金额不是首要考量,暴力行为和次数才是关键。
2. 完全责任:王某已满18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律上的“成年”意味着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3. 情节严重:持凶器、致人受伤、连续作案,均显示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高。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2600元与11年:判重了吗?网友炸开锅
判决一出,舆论两极分化:
· 同情派:“2600元换11年青春?贪官贪几百万都没这么重!他才刚成年,不能给个机会吗?”
· 严惩派:“持刀三次还伤人!这不是孩子气,是暴力犯罪!如果这次轻饶,下次他敢抢更多!”
· 理性派:“法律面前无‘小孩’。18岁能考驾照、能结婚,凭什么犯罪就要网开一面?”
结语:成年第一课,是学会敬畏法律
这起案件最令人深思的,不是刑期长短,而是社会对“成年”的认知撕裂。父亲那句“闹着玩”,暴露的是对法律与暴力的严重误读。
真正的悲剧,不是儿子坐牢11年,而是父亲至今没明白:从18岁那天起,社会不会再把你当孩子包容。
法律可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不会纵容暴力试探底线。这11年,不仅是对王某的惩罚,更是对所有人的警示:成年,意味着你手中的刀,不再是玩具,而是刑期的刻度。
你认为刚满18岁的人犯罪,该不该从轻处理?对于“多次抢劫就重判”的法律规定,你支持吗?
本文依据陕西省法院公开案情、刑事判决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进行解读。
案件来源: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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