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想提两个实在建议,都是为了咱们农民工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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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赶紧取消“农民工过了60岁,劳动监察大队就不受理欠薪”的规定。谁都知道,要是手里有个几千块的退休金,谁愿意一把年纪还往工地跑?风吹日晒的,在家带带孙子、享享清福不好吗?可现实是,很多60岁以上的农民,没退休金、没稳定收入,不打工就没饭吃,都是为了活下去才硬着头皮去干活。可偏偏遇上老板欠薪,找劳动监察大队,人家说超龄了不受理;去法院起诉吧,流程复杂、耗时间,对咱们这些没文化、没门路的人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这政策明显有漏洞,没考虑到咱们的实际难处,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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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劳动仲裁别卡着期限不放。很多农民工不懂法律,老板再故意拖着、哄着,用各种办法拖过仲裁时限,咱们讨薪的路就彻底堵死了。欠薪就是欠薪,不管拖了一年还是十年,都是咱们的血汗钱,凭什么过了期限就不管了?就该规定,只要是欠薪,不管过了多久,都得罚欠薪的单位和老板,一分不少把钱还给打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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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农民工干的是最累的活,拿的是血汗钱,不能让年纪大了就没人管,更不能让欠薪的人钻空子。希望所有农民工兄弟都能顶起来,让这些不合理的规定改一改,给咱们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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