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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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预算管理作为将“双碳”目标前置到规划和过程管理的重要制度工具,正成为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我省推进碳预算管理既有现实必要性,也具备扎实基础。如何在保障发展与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碳排放管理,是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系统谋划的重要课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碳预算管理制度框架。紧扣国家政策,结合市地试编制实践,建立省级碳预算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明晰部门职责、边界与协同流程。同步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与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研究,完善省市两级碳预算管理体系。选取哈尔滨、大庆、伊春等不同类型地区开展差异化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夯实数据根基,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由统计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整合能源统计、重点用能单位监测等数据资源,完善省级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精准摸清全省“碳家底”。强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与动态更新,提升趋势研判和模拟能力,为预算编制、执行监测和评估纠偏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三、坚持因地制宜,增强制度执行的协调性和约束性。推进碳预算分解执行,综合考量各地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碳汇能力,杜绝“一刀切”。对承担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战略任务重的地区,把握推进节奏和力度,稳妥有序实施。探索将碳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并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衔接运用,逐步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四、创新政策工具,激发市场和社会参与活力。支持伊春、大兴安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对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标准,规范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积极对接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碳汇补偿机制,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与碳预算管理协同衔接。依托低碳发展基金、碳信贷、碳保险等渠道,引导金融资源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政策辅导。